就算我高中的時候,一個月生活費有個三百塊錢的,那都家裡挺富裕的。
現在,燒一具屍體,就給我三百塊!這活兒,幹不幹?
那時候,其實我師父就已經教導我了,說屍體是人死了留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東西——千萬不要損毀他們,這是做人最基本的良心——不到萬不得已,就千萬不要損毀他們。
我想起我師父的話,原本是要把這個事給拒絕掉的,不過,那老頭又拿出了三張老一百,放在了我的口袋裡面,說:幹不幹?
我當時很少見到那一百塊啊!
那時候的一百塊還是老式的,上面四個老人頭,不是後來出的紅一百。
我捏著錢,想了很久,說:屍體是誰的?
“不是誰的,野屍!去吧,燒屍體簡單,點把火,然後你搬個小馬紮,坐在那屍體面前,等他燒完了,你就可以走人了,賺這錢,安逸得很。”老頭對我說。
我想了想,也覺得有點拒絕不了,就跟著老頭去了。
老頭把我帶到了咱們市的一座山裡,找了一具屍體讓我點。
那屍體渾身有輕微的腐爛,看不清長相,不過,身上沒有臭味。
我點了一把火後,很快,那屍體,燒得一塌糊塗的。
燒完了屍體,我就飛一樣的逃走了,走的時候,手緊緊的握住了右胸口的三百塊錢,像是捏著生命的斤兩一樣,出了山,深一腳淺一腳的跑到了學校。
第二天上課,我只上了一上午課,下午沒去上,我直接逃課了。
我去了縣裡的街上,找到了一家定做羽絨服的店子。
當時的羽絨服,也不像現在各種牌子的專賣店都有,尤其是縣裡,沒幾家羽絨服專賣店牌子,那時候買羽絨服,都是靠定做。
我就找了一家羽絨服的店子,問多少一件羽絨服。
那老闆說六十。
我就說做三件一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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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同意了。
就這樣,我給我自己、我母親和我弟弟,一人做了一件羽絨服。
花的錢,僅僅是我昨天燒屍體後賺到的錢的三分之一。
這讓我充滿了成就感。
我回了學校,還剩下一百五十塊。
我當時直接請我那幾個同黨,花了四十塊錢,在學校食堂做小炒的地方,搓了一頓。
期間,有個同學要了一杯豆漿,我說豆漿有什麼好喝的,要喝就喝牛奶。
很快,我發了一圈牛奶。
這三百塊錢,讓我浪了好幾天。
我在沒了錢的時候,又出去擺攤。
結果,我又遇上了那個老頭。
那老頭對我笑了笑,說:燒屍體去不?這次高價——五百塊錢!
我說當然去啊。
那天晚上,我跟著老頭,又出了一趟門,繼續去燒屍體。
這次去燒屍體的地方,是另外一個山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