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不要臉吧,我也覺得,也就是打電話,但凡梁尋在我面前我都不敢這麼說,我怕他把我拉去照鏡子。
對面沉默了幾秒,我覺得他應該是沒想到我會這麼理直氣壯的反駁,畢竟這麼不要臉的話也沒幾個人能說的出口。
“梁尋?”我喊他。
“我在。”又沉默了幾秒,他說,“童安欒,麻煩你有點敬業心行嗎?別撩完就跑。”
我……我那哪是在撩他?我那明明是正兒八經的和他談好嗎?是他自己二話不說就貼上來吻我的,還怪我了?
咦,這樣想想,好像自己跑掉也沒那麼過分。
我很無恥的掛了梁尋的電話,轉戰微信,有些事情用文字表達會比親口問好說許多。
我:所以,你是承認喜歡我了?
梁尋:那你覺得我是在耍流氓?
額……倒也不是那個意思。
我又問他:那我們現在算什麼關係啊?
梁尋:你覺得呢?
我:你可不可以不要每次都反問我?
梁尋:可以。
你妹的。
半分鐘後,梁尋說:你好,女朋友。
因為這三個字,我笑了一晚上。
你好,男朋友。
確定了關係和以前就不一樣了,往常我覺得去醫院找梁尋也沒什麼不對勁的,但是一旦確定了關係之後誰先找誰就有說法了,你先去找對方就證明你愛的比較深,這段感情你是弱的那方,將來就沒有話語權了,結婚彩禮多少得聽人家的,什麼時候結婚得聽人家的,就連什麼時候生孩子都得聽人家的,如果懷孕的時間不對,說不準還得打掉……天吶,太可怕。
所以,堅決得管住自己,不能輸。
陳凡聽完我的話之後笑的差點抽了過去,她說我這叫戀愛焦慮症。
我從來沒有聽過這個詞,“戀愛焦慮症?有什麼權威嗎?”
她搖搖頭,“沒有,我自己總結的,因為我覺得你快魔怔了。”
“屁。”我堅決認同自己的決定,“我這是在為以後爭取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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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丫有病吧,你真的該看病了。”
陳凡忍不住就愛罵人,但是結婚以後被餘行教導的已經很久不罵人了,現在我能把她逼的一朝回到解放前,說明…我可能真的有病。
“那你的意思是,我該先去找梁尋?”
“你們兩個人經歷過那麼多,好不容易在一起了,誰先找誰有區別嗎?”
說的好像也沒錯,我一拍桌,“那我就去找他。”
看,我就是這麼好勸的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