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國的最後一天,陳凱拍了一張我和他的牽手照,不過沒露臉,只是兩隻手,發在了朋友圈,發之前他問了我的意見,我知道這條朋友圈發出去代表著他所有的親戚朋友都將知道我的存在,但我沒什麼意見。
早晚都會有這一步的,陳凱也暗示過想讓我發一個朋友圈,把我已經有主了這條訊息公之於眾,但我還是裝作聽不懂的樣子。
沒有什麼顧慮,就是不太想發。
回國之後,陳凱又全身心投入工作中,他們公司最近正和國外洽談一個大單子,簡直忙的像個陀螺一樣,每天恨不得加班加到凌晨,特別是像陳凱這種級別的領導,大事小情都得管著,一點差錯都出不得。
餘行也一樣,陳凡最近總和我吐槽她和餘行就像分居了一樣,一天都見不到面,餘行回家的時候她已經睡了,她起床的時候餘行早走了,餘行媽媽還總催著她早點生孩子,現在別說生孩子了,夫妻生活都快不和諧他,再這樣下去她都想去投訴了。
我實在聽不慣打著吐槽的幌子秀恩愛,“那到手的人民幣也很可觀啊,又不是白加班的,工作就是這麼回事嘛,付出和回報是成正比的,總不能便宜都讓你一個人佔了吧。”
“那倒是,可是加班也該有個度吧,我都怕餘行還不到四十歲就禿頂了,你家那個呢?你就不擔心一下?”
話說,我和陳凱也有四五天沒見了,他就差住在公司了,我們也就每天一通電話外加互相關心的簡訊。
我抿了口咖啡,“什麼我家的,八字還沒一撇呢。”
“這還沒一撇?就陳凱這人,只要你不綠了他,他絕對不能負你。”
我斜了她一眼,“你看我長的像是渣女的樣子嗎?”
“你看殺人犯還能看出來他長的像不像會殺人的?”
“你這是抬槓。“
陳凡頗有深意的看著我,拍了拍我的肩膀,“這是現實,慾望總是不為人所控制的,你要想清楚點,萬物都會有變數的,更何況,你對陳凱可沒到死心塌地的份上。”
我本以為這就是陳凡一句善意的提醒,畢竟我對梁尋的心確實還沒死成灰燼,多多少少還是帶點火星子,我也在盡力的把這點伶仃火星壓下去,但當他真找上門來的那一刻,我確實做不到心靜如水。
那天下午,微風和煦,陽光格外的燦爛,一點一點爬上藤蔓,被打散的光將零碎的影子蓋在地上。
中午經過書店的時候看見我的書擺在架子上——致我和梁先生的那些年,也不知是什麼吸引我,竟然走了進來,一看就是這麼久。
對於《致梁》這本書,儘管每一章的劇情我都無比熟悉,可每次看的時候心境還是很不一樣。
這本書自從在網路上完結之後我就一直不敢重看,當定下來要出版時我需要重新審文改文,那是我第一次在網路上重新看這本小說,每一章每一個字仔細的看,每一個故事每一個階段又重新的浮現在我腦海裡,開心與悲傷,快樂與憂愁都恍如昨日般。我也從一開始的不敢回看到後來看的時候心酸壓抑再到漸漸接受、以一個讀者的身份去看故事。
角落裡,我坐在地板上,背靠著落地玻璃窗,暖意一點一點在後背暈開。
我就是屬於書店老闆最討厭的那種人,不買但是還總賴在書店裡不走,打著買書的名義無恥的光明正大看書。我從小就有這個毛病,相信肯定不止我一個人,絕大多數人肯定都幹過這種事,以前我爸就說我,書店是賣書的地方,不買就別臭不要臉蹭書,讓人家生意怎麼幹?我反駁說,新華書店天天都是蹭書的,幾乎沒人買,還不是開了這麼多年?
期間店員每次經過我身邊的時候,我都覺得她在用眼神鄙視我,這麼大人了都沒錢買本書,她會不會在心裡罵我是一個窮鬼呢?
哎,真不是我不為自己的書貢獻購買量,主要是我已經有一本了實在沒必要再買一本。
腿邊嗡嗡的震動,我從包裡拿出手機,很意外,竟是梁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