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他肯定給兩人創造機會,現在卻是連吃個飯,都不行。
“要不去芬芳餐廳吧,正好看看事情辦得怎樣了?”姜一誠提議道。
一夜不歸,不就是為了處理芬芳餐廳的事情,找林帆健算總賬?
於是,眾人浩浩蕩蕩,前往芬芳餐廳吃飯。
路上,黃萍給昨天的律師打去電話,問手續都搞定了沒有。
“什麼,那林帆健不肯簽名?”
黃萍聽到之後,惡狠狠地罵了起來,前面一起一伏,顯然氣得不輕。
“那林帆健,明明已經輸了比賽,輸了打賭,卻不履行承諾。真是犯賤!”
姜一誠聽到後,也是拉下臉,黑黑的。
一個兩個,都以為他好欺負?
不久後,幾人來到芬芳餐廳。
經歷過昨天的大事,雖然這裡還正常營業,但服務員們,人心惶惶,生怕工作丟了。
一看到鄧洛芬過來,連忙詢問,會怎麼安置他們?
鄧洛芬安慰了一下,讓眾人輕松不少,這才問道:“姓林的在嗎?”
“在二樓。”
服務員一下子就出賣了林帆健。
此時此刻,她們都站在鄧洛芬這邊。
“先點菜。”
姜一誠隨便找了個地方坐下,讓眾人先點菜吃飯。
不久後,那負責餐廳交接的律師到來,向黃萍報告一切。
說起這事,他的解決方法是——如果對方拒不承認打賭,可以給對方發律師函,告上法庭。
人證物證據在,絕對輸不了。
但這樣一來,需要一點時間。
“一誠,需要我的人,來幫你搞定不?”方笑虎突然說道,這種事情,他很在行。
“不用了,我自己來就行。”
姜一誠感激地向對方點點頭,可這口氣,他必須自己出。
望向律師,他問道:“我說,只要對方簽字,就可以了對吧?是的話,把要簽字的合同給到我。”
律師愣了愣,點頭,的確如此。
但問題是,對方要願意簽,他早就搞定了,還用等姜一誠親自來。
無奈,對方是老闆,他只能開啟皮包,把合同給到對方。
“你們先吃,我去去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