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
李沐早早的來到小樹林等著。
今天約好的拍一個小短片。
因為劇情太簡單,宋之傑也沒有發劇本,讓兩個人過來就行。
可以理解為他對李沐演技的肯定。
等了片刻,宋之傑就過來了。
他不知道從哪搞來一輛有前槓的老腳踏車,嘎吱嘎吱的騎著。
把車停在樹旁,從前車筐裡面拿出相機走過來。
他看到李沐,非常詫異。
“這麼早!難得啊!”
“不是你說七點集合嗎!”
“我就說說,以為你們肯定會遲到,才把時間往前說了一個小時。”
“臥槽,老子的懶覺,你要負起責任。”
“行,晚上我去你宿舍幫你暖床。”
“滾。”
宋之傑坐下之後,開始除錯相機,對著天上拍了拍。
今天是個難得的大晴天。
雲朵一塊一塊的,在藍藍天空的映襯下,祥和舒心。
微風輕撫,吹下一片帶著露水的樹葉,晃晃悠悠的的掉在圓木桌前。
李沐擦了擦眼鏡上的汙漬,好奇的看著旁邊的那輛老腳踏車。
“這玩意等會拍戲要用嗎?”
“廢話,不然我騎過來幹什麼?”
“從哪搞來的古董?”
“我們社團以前用過的,放在那也是放著,乾脆就借過來用用。”
“微電影社團?”
“嗯。”
“你不是被踢了嗎?”
“踢了我也是初代目啊!這車當年還是老子出錢買的。”
宋之傑有點激動,對被社團勸退的事情依舊耿耿於懷。
其實去社團,很大一部分目的就是為了去嘲諷。
讓他們知道,把自己踢出去,就是他們做出的最錯誤的決定!
“嗯……,所以劇本是什麼?”
“沒有劇本,就是小雪坐在你的保險槓前面,然後你們兩個表現得親密一點就行。”
顏值即正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