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問口供的時候,付正義其實也在想那成衣店的情況,聽鄭達維這麼一說,付正義可怒了。“沒有形成事實?要不是我今天及時趕到,那幫混蛋可真敢將馬豔紅扒光了推街上示眾的!”
知道付正義懂法,所以鄭達維也就不玩虛的。“對方只是這麼一說,在法律上來說這只算是口頭威脅,總不能對方說了什麼就認定對方一定會做什麼,身為律師我不能支援你的這種推斷,過於武斷且沒有依據的!”
“那如果對方真幹成了,會怎麼判?”
“侮辱婦女罪五年以下,流氓罪首要分子七年以上,次要分子七年以下……”
鄭達維的解釋讓付正義想了起來,流氓罪是後來才被廢除的,但他還大概記得流氓罪的一些立案條件,因此想了想也就明白了,前世馬豔紅在遭受了侮辱之後,她一個沒錢沒勢的小女孩在上告無門的情況下,該是何等的無助和絕望,這才會選擇了自殺解脫,而之後她奶奶又賠上了一條命,這才讓相關部門進行了屍檢,最終將侮辱她的人送進了監獄,沉冤得雪!
“正義啊,不能用沒有發生的去推定罪行的成立,剛才局裡的領導也在場,我估計這事情以現在的狀況而言,就算是你想繼續追究下去,在沒有新證據的情況下也是要不了了之的,因為沒有形成事實,也就不適用刑法,反正我是聽你的,要是你非要以侮辱婦女罪或流氓罪起訴對方,我只能告訴你獲勝的可能性為零,沒必要……”
前世發生的事實,在現在卻沒有形成,站在審訊室視窗望著外面的付正義,陷入了沉思。
鄭達維所說的這些,他是能夠理解的,可理性思維跟自己心裡的愧疚相比,付正義還是覺得今天所發生的事情責任在自己。
要是他能堅持讓張文武在年前將馬豔紅招進雨瑤公司,那馬豔紅就絕對不會遭受此次的侮辱,既然自己已經是早有預料,又怎麼會任由馬豔紅身處險地、導致今天這事情的發生?
覺得不能原諒自己的付正義,矛盾之極。
他明白以現在公安所掌握的證據而言,店主一方確實不會受到更重的處置,就算是賠禮道歉再加上些賠償,難道就可以放任他們?
不行!
絕對不可以!
只不過想要憑借今天這事情的發生,就讓對方付出代價是不現實的,難道說非要逼著自己動用非法的手段,才能夠讓對方受到懲處?
陷入沉思的付正義,越想越覺得困難重重。
動用非正常手段去報複,是違揹他初衷的,即便是以暴制暴,也不該以踐踏法律為先決條件,但到底有什麼辦法,能夠讓店主那一幫人付出應有的代價?
重新回想自己沖進那成衣店後所看到的一切,當他回想起試衣間的佈局時,突然心裡一動,因為他記得試衣間裡的燈光有些昏暗,自己雖然大部分時間都在面對肥婆那一幫人,但當時他就覺得那試衣間裡有些古怪。
鏡子?
應該沒問題。
燈光?
就是稍有些昏暗……
不對!
那燈光之中似乎有著某種規律性的閃爍!
突然想到了一個可能的付正義,轉過臉便沖著鄭達維開口道。“能不能請派出所的人去徹查下那店裡的試衣間?我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