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下學期。
毫無交集的一段時光。
“每一天嗎?”姜知杳問。
遲盛說:“我爸媽吵架的那幾天我找了黃漣豔。”
難怪。
難怪那天突然在公交車站看見黃漣豔。
難怪她跟她同一輛公交車。
難怪她陪她到醫院。
她問遲盛:“姜勝讓林秉良轉告我,說你打他賠了錢,也是在那之後嗎?”
“一定要說嗎?”遲盛問。
姜知杳點頭:“我想聽你說。”
“有兩次。”
遲盛低下眸,沒繼續看她眼睛。
聲音悶悶的。
“黃漣豔說她陪你去醫院,你表哥纏著你,我去找了他一次,在工廠門口,他說話太難聽,我打了他。董霖收的尾。”
姜知杳片刻才找到自己的聲音:“是這次進的派出所嗎?”
遲盛搖頭。
不是這次。
是第二次。
高考結束,他從散夥宴出來,兜兜轉轉走到姜知杳家樓下,坐在姜知杳給他分餃子的地方,燈沒開,王志強他們給他打電話,問他在哪兒,他準備回去時碰見姜勝從姜知杳家下來。
“......他偷我家東西了嗎?”
雖然這麼說。
但那時候,幸福小區的房子已經掛在中介那兒去了。
東西早就搬完,裡面空空如也,那天姜勝給她打了很多電話,她一通都沒接。
“沒有。”
那個夜晚過於混亂。
姜勝問他是不是喜歡姜知杳。
他讓遲盛給他錢,他可以把姜知杳賣給他,多少晚都行。
報警的是帶著小孩兒的媽媽。
姜勝滿頭是血,說什麼他聽不清。
他當時已經不記得什麼法律,也不記得什麼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