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或者曾經十分的喜歡。
喜歡的事情,就該是身心愉悅,放鬆的來做。
一旦要繃緊了背皮去做,一旦精神疲乏,喜歡就會被沖淡。
極端一點兒的,甚至會變得十分反感牴觸而又厭惡。
為了能夠一直堅持下去,夜雲嵐把握了一個平衡,一個度。
一個既可以存稿,不會讓自己在寫作上捉襟見肘,也不會因此耽擱做其他事情,並讓自己不會過度勞累的度。
在夜雲嵐看來,寫作是個體力活。
長久的坐姿,正常人都承受不住。
從成名的大神大多都有腰脫、痔瘡、頸椎疾病,偏頭疼,脫髮等隱疾,便可見一斑。
何況原主本身的健康狀況就十分堪憂了。
所以,夜雲嵐的總結中,就有勞逸結合這一條。
合理的作息,合理的忙碌時間,合理的飲食,適當的放鬆,適當的運動,都是必要的。
夜雲嵐基本每寫四千字就會休息一下。
而這四千字,她現在花費一個半小時就能完成。
她所指的完成,是初稿,沒有經過檢查的初稿。
也就是說,一萬六千字,她需要六個小時就可以搞定了。
但在這六個小時中間,還要穿插兩次用餐,一次看書,和一萬六千字結束後的app看書掃榜。
當然,每天還有一個小時在整理大綱細綱,保證全文的穩定性。
這麼一算,夜雲嵐一天的日常就變得滿滿當當。
她甚至沒有經歷去關注群裡的訊息了。
忙碌了三天,每天釋出一萬字,也就是三萬字的時候,簽約暫短到了。
女頻比男頻寬容一些,簽約的字數也並不會很多。
夜雲嵐這種是發文很快的,換了其他人,每天一章,兩千字。
大概要一週的時間,寫到一萬五千字左右,才會來簽約站短。
文筆次一等的,會延遲到五萬字的正常簽約時間。
超過五萬字,基本也就涼涼了。
即便勉強簽約,也沒什麼寫下去的必要了。
哪怕上了架,成績也是墊底的,基本不會有人看。
選擇當作者寫網文的,除非不是為了賺錢,只為了自娛自樂。
只要是為了吃飯討生活的,就都沒有任性的權利,妥妥的要跟著大眾潮流寫商業文。
至於能不能大賣?
一要看個人的悟性和文筆。
二要看經驗的積累和讀者的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