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想要賺錢。
其實,她是可以有很多辦法的。
比如,孃親教她玩的小遊戲,可以隨意黑進別人的電腦。
孃親跟她說,那叫駭客,是一群腦子很聰明很聰明的人。
夜雲嵐覺得自己才是最聰明的。
於是被孃親帶了節奏,學會了一手遊走於網路間的攻防技術。
憑藉著這一手,她想要錢,真的就是動動手的事情。
但原主曾經寧願放棄製作外掛,都不肯賺那筆對於她來說的鉅款。
夜雲嵐也就打消了這個念頭,踏踏實實的隨了原主的意願。
寫小說吧。
嗯,作家,挺文藝的。
雅。
得了這麼個評價,夜雲嵐就又開始皺眉了。
她才寫了一小半的設定,纖纖十指就疼得鑽心了。
這才兩千來字而已。
夜雲嵐無奈的看著原主的手,十指指尖很是纖細,面板也十分白皙。
當然,因為常年不見陽光,原主全身都白到反光。
只是這種白,帶著蒼白之感,是一種病態的白。
看著這雙手的指尖,夜雲嵐可以想到,它若是沒有被病魔侵蝕,應該是一雙很漂亮的手。
那指尖和指甲的形狀很漂亮,騙不了人。
只可惜,現在它們看起來就像是泡椒雞爪,全都變了形,醜的不忍直視。
想到手,夜雲嵐很好奇原主的長相。
她只看過她的殘魂,那模糊程度,就跟濾鏡開到六百倍差不多。
糊成一片,哪裡還看得清五官?
想著,夜雲嵐就四下裡檢視了下。
可惜,沒有鏡子。
原主的房間內,一面鏡子都沒有。
哪怕是面小鏡子,她都沒能找到。
夜雲嵐默了。
想來自己成了這個樣子,原主連多看自己一眼的慾望都沒了吧?
沒能找到小鏡子,夜雲嵐也就暫時放棄了。
手指上的疼痛,讓夜雲嵐暫時停了手。
她坐在原處,雙目閉合,開始感受起這個世界是否有靈氣。
她下意識覺得應該是有的。
這裡雖然是現代,但卻不是那種自成一界的星球。
而是神樹葉片上的一方小世界。
神明成神之日,便會被賜予一顆神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