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她在那個不注重九年義務教育的年代,在那個丫頭片子不被看中的年代,選擇了讀書。
後來,她也憑著自己有了出息,雖然也脫離不開這一大家子的糟心事兒。
卻是可以獨立在外,有著自己的思想。
想到二姨,再想到自己的母親,原主很是沉默。
母親是家中最小的丫頭片子,也沒讀過什麼書。
上面的哥哥姐姐們,想要怎麼給她洗腦,還不是任憑他們的心意嗎?
母親一直在付出,傻傻的,不求回報。
父母都過世了,眼下也就只有這些親人了。
她看到他們解決難題後露出的笑容,就跟著滿足了。
好像被需要了,能夠幫助家人解決難題了,她也跟著開心,開懷。
原主的母親從來就沒有那種,各自成家後,人心也會隔一層的想法。
在她的眼中,他們依舊是一個大屋裡捱餓,一個院子裡玩耍,一條小河裡抓魚摸蝦捉蛤蟆的一家子。
可母親小時候被欺負了,五個哥哥姐姐們,會衝上去跟人家幹架。
現在,母親同樣被欺負了,除了二姨來了,其他的都沉默了。
原主的大姨打電話來,問上兩句,也就一句:“夫妻打架不離心,床頭打架床尾和,錢你得自己把著,好好過吧。”
若是以前,原主也許會感動。
可此時,她卻只想冷笑。
她打電話說的那麼清楚,母親心臟病發,差點沒了,轉頭才出院,就又被打了。
換來的這話真的是人話嗎?
母親的死活無所謂,把住錢了,等母親死了,他們來分?
這是親人?
這一架後,母親被二姨帶著去了醫院。
當時什麼情況,原主不知,但時間對於她來說,越發的煎熬了起來。
這個泥潭,當真爬不出去了麼?
真的要她們母子全都死在這個男人手裡,再讓他拿來搏一把同情,賺一把利益麼?
原主不願。
無論她這個父親最開始打著主意讓她考上大學,籌謀著她的彩禮能賣個高價。
還是病後算計著她的剩餘價值,給她鑑定殘疾,辦理了個一級殘疾證,想拿殘聯的輔助。
又或者,他逼著母親假離婚,為了安母親的心,判決上寫明瞭房產和公共財產全歸母親。
而後,將原主的名字跟他的分在了一個戶口本上,再辦理了一份低保。
最後,又算計著想讓原主嫁給一個比他還大的鰥夫,去謀取房產。
原主始終都是不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