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intheend》會先在阿姆的專輯裡發行,楊簡的專輯計劃是等《速度與激情》上映後才發行。那要等到6月份,因為環球公司的人對電影的質量很有信心,準備把片子放在暑期檔上映。
楊簡在錄影棚玩的很嗨皮,自己也彈吉他。
一個樂隊通常是兩個吉他手,一個貝斯手,一個鼓手的配置。兩個吉他手一個是節奏吉他,一個是主音吉他。
節奏吉他一般就是主唱彈唱的時候那樣彈,主音吉他一般是走歌曲的主旋律,還有soo部分。通常來說節奏吉他都是由主唱擔任,因為他負責演唱,所以節奏吉他相對簡單不會干擾到演唱,而主音吉他手則以彈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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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簡不但能彈唱,還能教布萊德德爾森怎麼把主音吉他彈的更好,兩人的關係最近。
也許因為是命中註定的代表作,樂隊《intheend》練的最好,激情澎湃。歌曲的高潮是一段非常優美的高音向低音的轉折,讓很多焦慮地迷失在四壁高牆中的年輕人,尋求到了些許療傷般的安慰和充滿震撼的共鳴。
“我曾努力過,走到這不可挽回的一步。最終才看透,一切都是徒勞。沉淪於此,失去所有,最終才看透,一切都是徒勞。”
在《速度與激情》電影中,多姆和布萊恩都是迷茫的。一個喜歡飆車卻永遠的被職業賽車圈子排除在外,一個喜歡自由卻做了警察,感到被束縛。
艾米納姆也非常喜歡這首歌,他此前處在人生中最迷茫的階段。dr.dre和楊簡的出現讓他的人生有了方向,他不再感到害怕。
樂隊的五人也一樣,他們完全沒想過會紅,能簽約唱片公司出張專輯就心滿意足了。哪怕只有一張專輯賣的不好,至少他們成功過,將來可以回顧了。
楊簡給《速度與激情》選的另一首歌是《sodout》,開場多姆帶人飆車時的插曲。這首歌很適合飆車踩點,激情四射。
“我無畏向前,現在我邁出的每一步,每一滴流在靜脈裡的血,都已蓄勢待發,我無畏向前。”
聽過楊簡唱歌的人都感到震撼,他的嗓子像打了雞血一樣,一身浩然正氣。
他唱歌的風格就像打籃球,最大的特點就是一個字“攻”!他的音色很好,有辨識度。他的低音清脆空靈,高音直上雲霄,聲音裡全是荷爾蒙。
他的唱歌技巧也很厲害,能玩出不少花樣。他有這樣的嗓子不紅沒天理,讓人難以置信是一個球星的歌唱水平。
練了一週,xero樂隊的幾人和楊簡混熟了。他沒有明星架子,和幾人成了朋友。
大家都覺得馬克維克菲爾離開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了,和楊簡相比那貨也能當主唱?他根本就不會唱歌。
樂隊的音樂風格是說唱、搖滾相結合。麥克信田負責說唱部分,他的rap也不如艾米納姆,兩人交流後他受益匪淺。
幾人也很佩服艾米納姆,相信他沒有出名不是沒有實力,只是因為他是白人。
楊簡練歌的事上了娛樂新聞,粉絲們都知道他出搖滾專輯不是說說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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