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被告沒有證據向法庭提交。”
姜偉:“那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吧。”
林自遙說:“尊敬的審判長,原被告就解除婚姻關係沒有異議,只是對婚生女妞妞的撫養權問題有異議。誠然,在司法實踐中,學齡前兒童多由母親撫養、由父親支付撫養費,但是本案中,原告方巧玲沒有工作沒有固定住所,缺乏撫養照顧女兒的最基本條件,因此,從有利於兒童成長的角度出發,孩子應當由被告撫養;另外,鑑於原告並沒有固定收入,300元每月的撫養費已經是原告竭盡所能所能負擔的最高的撫養費了。綜上,請求法院判決原被告離婚,婚生女妞妞由被告撫養。”
曹暉說:“尊敬的審判長,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但認為婚生女應該由原告撫養,在司法實踐中,為什麼將學齡前兒童判由父親撫養為主,有父親撫養為例外呢,就是因為從性別特點上來說,母親對孩子的照顧更加周到細緻,雖然原告沒有工作,但只是暫時,原告年富力強,完全有工作能力,相反,被告作為男性,在女兒的成長過程中,必然會有一些不便參與的變化,如果是母親撫養,可以更好地對女兒進行引導,更有利於女兒的身心健康;另外,被告願意每月負擔500元的撫養費,直至妞妞18週歲為止。綜上,請求法院判決原被告離婚,婚生女妞妞由原告撫養。”
姜偉循例問道:“雙方是否同意調解?”
一直針鋒相對的孫軍和劉巧玲此刻意見倒是空前的一致,說:“不同意。”
“好,核對一下筆錄,簽字確認。休庭。”姜偉說。
“這都什麼事啊。”姜偉抱著案卷走出了法庭。
孫軍和劉巧玲走出法庭,都看到一直坐在法庭外長椅上等待他們的女兒妞妞。
妞妞見爸爸媽媽出來,笑嘻嘻地朝父母走去,妞妞走路還不是很穩,跌跌撞撞地,手上緊緊抓著剛才法警姐姐給的小零食,活像一隻可愛的小企鵝,讓人看了心生憐愛。
可孫軍和劉巧玲面色皆是一變,兩人沒有任何一個人迎向妞妞,反而轉身離開,一個比一個走得快。
兩人心中都想著對方把妞妞接走。
妞妞卻不明白父母真的想要拋棄她,只以為父母在與她遊戲,反而走的更快,笑得更歡,發出咯咯的笑聲。
林自遙和曹暉面面相覷,這都是什麼人,他們兩個怎麼這麼造孽接了這種案子。
曹暉畢竟是男人,忍不住罵了句:“他媽的。”
林自遙也在心裡罵了句“他媽的”,然後轉身迎向妞妞,將她摟在懷裡。
孩子長大了,應該不會再記得三歲前發生的事了吧,希望妞妞永遠都不要想起此刻自己被父母棄如敝屣的悲痛時刻。
“打電話叫孫軍回來吧。”林自遙對曹暉說,畢竟妞妞是跟著孫軍來的。
曹暉也是有良心的人,他想,就算這個案子律師費收不到了,他也得打這個電話,叫這個狠心的父親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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