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今天有什麼演出沒啊?”一個手裡還拿著酒瓶的人,搖搖晃晃地從屋外走了進來,他身上穿著一件皮衣還不算破,不過從他的身上滿身的酒氣以及言談舉止的方式就可以看出,這個人絕對是個流浪漢。在什麼都不知道等這幾天,趙信已經把身上帶的所有錢都花光了,大部分都用來換酒,或者來這種地方。
“想看演出,單獨還是群體?先掏錢!”店老闆頭都不屑於抬一下,他這種流浪漢大多隻是來混場子的,他們身上帶的錢很少,幾乎無法承擔單獨“演出”的費用。所以一般他們就是掏一點錢,圍著一個店裡一般不會有人要求單獨演出的女性,看她們穿著暴露,表演一些低俗的姿勢,甚至都不能稱為舞蹈或者演出。
“老子看起來像那麼沒有錢的人嗎?把你們店裡最好的女孩給我找過來!”他左手還拿著酒瓶,右手從上衣兜裡拍出幾張大鈔。
“哼,我們現在也不比以前了。最近來了兩個特別厲害的人,你這倆錢只夠看她們群體演出。想要單獨表演?五倍!”老闆還是不把他放在眼裡。這個流浪漢聽到以後遲疑了一下,小聲咒罵一句,然後嘀咕著什麼:“算了,群體表演就群體表演。”他看著演出牌子上,這家酒吧不叫那些女孩子的名字,那些相對出名點的人多的都用花來命名,比如排在最醒目位置的薔薇、荷蓮、玫瑰,剩下的只有字母。
“看牌子,荷蓮,2號演播廳。”老闆把錢拿下來,頭也沒抬。
趙信順著新起的標識,很快就找到了2號演播廳,所謂的演播廳,其實僅僅是一塊有舞臺,有幾個座位的地方。那個流浪漢帶著醉意進了門,但是進門後的場景卻讓他醉意全無了。
一個穿著極為樸素乾淨的女孩坐在臺上,拿著一把吉他輕聲地彈唱著。她的外表穿著,與這所酒吧裡的所有其他女性都不一樣。她幾乎沒有化妝,臉上帶著那種最自然的美,但即使是這樣,仍然完爆這裡的所有其他女性。她的臉上,不用任何化妝品,面板就已經非常的白皙而柔滑,而口紅眼線和眉筆更是根本不需要,這一切生在她的臉上就已經相當的完美了,如果再進行額外的裝飾,只會適得其反。她身著一件淺青綠色的外衣,下身是一條純白色的褲子。雖然看她的人中一大半,還仍然是那些舉止相對粗鄙的紈絝社會子弟和稍微有錢的流浪漢,但是她絲毫不在意底下那些人的汙言穢語以及對她的指指點點,似乎這裡不是一個類似酒吧又類似白房子一樣的賣唱的地方,而是在她自己的家中,她在為自己的男朋友彈一首最喜歡的曲子。這個流浪漢一開始還以為自己進錯了地方,因為如果不是再三確認這是酒吧妓院,他還以為這是在學校裡看到一個優秀的校花,在文藝晚會上表演。他看著她修長的手指在吉他上輕輕劃過,一個個優美動聽的音符就這樣從她的指尖飄出,飄到整個屋內,給那些或懂或不懂欣賞的人。
趙信在屋裡靜靜地找了一個位置坐下,以一種極其認真的姿態傾聽著她的演出。雖然她的彈唱水平不是專業的,但是她的氣質卻是那些能上得了綜藝節目的人所都沒有的。她的歌聲像她的人一樣,很純粹,很潔淨;就像天使的手輕輕撫慰著所有受傷的人的心靈,讓他們找到回家的路。他完全痴醉了,以至於在這裡不知不覺間待到了很久。直到好幾首曲子彈完,她起身離開,趙信才反應過來。走出大門的時候,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邁開這雙腿的。
以後的幾天裡,他每天都在聽這個女孩的唱歌,他似乎已經深深的被她迷住了。不過這個流浪漢身上並沒有多少錢,於是他當掉了那個他也不知道該怎麼充電的手機,反正他對過去的一切基本上都沒有什麼記憶。隨著聽這個女孩唱歌的時間越來越長,他越發的感覺自己不能自拔。他很想要一次單獨表演,但是他沒有錢。
但是接下來發生的一件事情,使他堅定了決心。
第三天,就在他像平常一樣來的時候,卻發現她不在。他選擇了等著,反正這樣的日子裡也沒什麼別的地方可以去。他在原先那個女孩兒表演的地方等了沒多久,突然聽見外面一陣騷動。他出去看時,只見一個穿著相對豪華一點的花花公子,很生氣地在和老闆說著什麼,旁邊,那個女孩兒縮在一個角落裡瑟瑟發抖。只見老闆滿臉堆笑地給這個人道歉,然後這個人氣呼呼地走了。
等他走了以後,老闆的臉色一下子大變,氣呼呼地朝著那個女孩走去。“你個臭婊子,裝什麼純潔?你td以為自己很高尚?你他媽就是個rbq,人家有錢還看上你的身體,那是你的榮幸。你不僅反抗反抗居然還把他氣跑了,你,你給店裡帶來了多大損失你知道嗎?”這個店主人一邊說一邊踢打著她。“從現在起,先餓上你兩天,看你聽不聽話!”那個老闆說把她推進一個小黑屋,然後從外面把門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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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警告你不要太過分。”薔薇也注意到了這一切。但是,話語當中帶著猶豫和蒼白。
“哎喲,我還沒找你呢,你又是個什麼情況?好在這兩天你身價比較高,還沒人直接要艹你,否則,你要是敢拒絕你也和她一樣。不願意在這兒待著滾蛋。”店老闆對於兩個給他帶來巨大收益的人卻絲毫不客氣。他知道現在這兩個人無處可去,自己有她們的把柄。
趙信目睹這一切,但是卻不能插任何話。他估計今天想看他那個女孩出來也是不可能的了。晚上,他在門外徘徊的時候,還依稀能聽見,那個靠窗的小黑屋,傳來隱隱的哭聲。
最終,在無數次內心掙扎之下,他當掉了身上那顆泛著熾熱光輝的紅寶石戒指。他知道這麼做可能對不起過去的自己,但反正過去的自己給現在的自己什麼記憶什麼財產都沒有留下,那還要它幹什麼呢?雖然他並不知道,這顆戒指,正是他在之前,想要給他喜歡的天使求婚用的。
“老闆,那個叫荷蓮的女孩,我要她一次單獨表演,一整天!”他一下子拍出好幾十張百元大鈔,對著店老闆說。
店老闆點了點他拍下的錢,似乎是勉強地點了點頭:“好吧,不過我可先提醒你,她這個孩子賣藝不賣身的。昨天剛有個人被她氣走了,如果她強行反抗,我們這是不退錢的。”店老闆把一張證明單拿上來,然後開始喋喋不休。雖然不知道這個傢伙從哪突然來了這麼多錢,但他把這個人和其他人都當成想要她身體的人了,而對於老闆來說,單獨表演,基本上等於發生關係。在那個流浪漢似乎根本沒有理他的喋喋不休,沒等他說完,就直接拿起她的單子,朝著屋裡去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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