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逮捕了蕭尋軒,以強姦殺人罪的名頭。
從警察鎖定犯罪嫌疑人到出動抓捕,不過幾個小時,像嗅著腥味的媒體人已經把這個新聞鋪天蓋地的宣揚出去。
蕭尋軒還沒進警察局,就由他爸提回來了。
認了罪,交了錢,就能安心在家裡呆上七天,過好最後的日子。
現在卻隱隱這樣的訊息透露出來:那天晚上出現在案發現場的人不止蕭尋軒一個,而蕭尋軒並沒有在現場留下強姦的遺蹟,只憑借現場的毛髮和汗液,根本不能完全定罪。
但蕭尋軒本人卻是認罪了的。
警察局。
“網上那篇文章看過沒有,那個強姦殺人案的……”
“看過了又怎麼樣,柳柳是怎麼死的我們又不是不知道,樹枝怎麼會留下。”
“問題就出在這裡了,既然是樹枝,蕭尋軒可以實施侵犯,別人也可以啊。文章說當時還有第二個人在,要是犯人其實……”
“你傻了啊,柳柳身上還有其他痕跡啊。”
“可是也擦得差不多了,只剩一些細枝末節的東西……第二個也能辦得到……”
“反正蕭尋軒已經認罪了,你管那麼多幹嘛。”
“問題就出現在這裡了!我們國家的法律,生殖器不進入女性體內,只能叫強制猥褻。我們給蕭尋軒的罪裡,除了殺人還有強姦啊。”
“這……這沒什麼關係吧,他都承認自己殺人了……”警察說道,“反正已經簽字按過手印了。”
“真的沒事嗎?我總感覺我們當時太輕易辦好手續讓蕭尋軒回去了。”
“沒事的,大家都這麼做啊,那麼多錢啊,上面也想要啊。”
“我們真的不需要查一查那天晚上的事情嗎?”
“都定罪了,幹嘛啊,得了,這個星期這麼多個案子,你忙得過來嗎?先解決一個算一個吧。已經結案的就不要管了,到時候那小子回來,就算口供想翻案也不行了。”
“也是,就沒見過那個死刑的還能翻案活下去。”
小區,民居。
三個女人抱著哭成一團,警察在一旁看著也有些於心不忍。
但同情歸同情,逃了人還是要辦的。
“能不能通融通融?”婦女淚眼婆娑,要給這群警察跪下來,卻被及時攔住了。
“法律規定,我們只是照辦。”
老奶奶站起身子,“我知道你們的難處,小澄走了讓你們為難,工作沒做好一定被上頭罵了吧?但這個老不死的,還是想得寸進尺求你們一回。不是要你們幹嘛,只求你們先當做不知道這件事,我那幾個兒子剛剛賣了公司又賣了房子的,他們知道了一定不好受。錢我自己會籌好,人我替小澄去。能不能給我老人家幾天的時間安排一下,就算是賣了這房子,也肯定會把罰金補上。”
幾個警察面面相覷,為首的說道:“好吧,就當這幾天陳澄都在家裡吧。”
幾個警察離開了房子。
“隊長?這件事真要壓下來了?”
“私下找找陳澄就行了,現在局裡缺人手,我們這邊弄了這麼大一個簍子,還是不要去觸黴頭了,不然我這個剛升上來的小隊長又得掉下去。最好是能快點找到那個女人,將功贖罪。”
“可這局裡的人,昨晚調了一大批去做那個連環殺人案了,好像是有什麼進展了。我們這邊人手不夠啊?”
“花點錢讓社會上的人找找,這家人也是可憐,就當我們幾個積德行善吧。”
“唉,是真的挺可憐的,重情重義,落得個這麼下場。”
警察感嘆,不過,那陳澄,誰說又不可憐呢?從小被養父性侵,也是個黃連託生的。
葉寶寶已經分不清這種渴望鮮血的念頭是自己生出來的,還是被原主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