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殺人案,死刑前會被遊街、鞭笞、閹割,再由公民投票選擇一種死刑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槍擊、藥物、砍頭、腰斬、五馬分屍……
如果可以,何遇真想給‘自己’投一票五馬分屍。
“這真是個噁心的任務。”
空間裡灰濛濛的一片,槍支等大殺傷的武器,都被禁用了。
外面的人群、警察,以及這個國家的制度。基本上,變成殺人犯的何遇,只有死路一條可以走。
逃。
何遇把這個選項暫時排在了最後面。
何遇繼續汲取有關這個國家的資料背景,她發現她只有七天的時間。
七天後,她將會被警察強勢逮捕,進行庭審判罪。
國家對於殺人犯有一個特別制度,更確切地說是對上層階級犯罪者有優待:只要能交起一筆鉅額暫緩金,殺人犯有七天的時間能和家人度過最後的時光,但全程要在警察的監視下,且不能踏出固定區域一步。
意思是,何遇這七天都不能離開這棟房子。
“呵呵呵。”何遇只能冷笑,七天哪裡都不能去,談什麼逃跑和自救。
至於靠蕭尋軒他那個有錢的爹,何遇也覺得不靠譜,雖然法律對特權階級有優待,但死刑法釋出這二十年來,何遇還沒找到一個死裡逃生的特例。
即便是名門望族的孩子。
電腦螢幕上,突然蹦出一個小視窗,紅色的‘今日頭條’四個大字令人醒目——
b市7.30殺人事件簿:十起兇殺案的背後。
電腦右下方顯示的日期是:2011802。
何遇點開了那個新聞連結,一張圖片出現在首頁,是一張鮮血淋淋的照片,一個男人被開膛破腹,內臟被掏空。
葉寶寶衝到衛生間大吐特吐,她的腦海中深深印著那具被掏空內臟的屍體。
那個女人,親手一點點把男人的內臟掏出來,然後煮成一鍋吃了下去。
她第二次睜眼的時候,看到面前吃剩一半的肉羹,反胃、噁心。
用冷水洗了把臉,葉寶寶抬起頭,看向鏡子裡的自己。
變幻、變化。
葉寶寶驚呼一聲,摸上了自己的臉,鏡子裡的她還在變化,變成一個熟悉的人。
“我去,不會吧!”
看著鏡子裡的那張臉,葉寶寶又吐了。
敲門的聲音把她驚醒,她走到門邊,敲門聲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