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隻斷臂,除了手的部位完好,手腕以上部分血肉模糊,肉都沒了。
呂薇薇眉眼一彎笑著解釋:“咱們不是埋了一具女屍嗎?我借用了她的胳膊。從上島第一天開始,我就打起了這具女屍的主意。我作為女巫,策劃方給我發了足夠的醫療用品,當我在外出找水源時,我拿到了屬於自己的裝備。”
“你還記不記得,我們一起出去找淡水的時候,我失蹤了四十分鐘?那四十分鐘的時間,我壓根不是去上廁所,而是去了埋屍體的海灘。”
“怎麼可能?四十分鐘你怎麼可能走過去?從淡水源到我們埋屍體的海灘,至少兩個小時!”
“那是走叢林那條路,可我走的,是沿海的巖壁。”
這個島呈橢圓形,四周都是巖壁懸崖。從南沙灘到東沙灘,穿越叢林,至少要四個小時;而從淡水源到東沙灘,最少也要兩個小時。可如果直接走邊上的懸崖巖壁,四十分鐘可以走個來回。
第一天上島的時候,他們要找適合紮營的海灘。當時有人提議叢林之路不好走,直接沿著海邊走巖壁。
當時就被沈慕沈濤給拒絕了。
因為太平洋的浪潮瞬息萬變,他們剛上島,壓根不知道什麼時候潮水會漲起來。如果他們沿著海邊巖壁走,突然一個大浪拍過來,就可能要了他們的命。
這比他們直接走鱷魚群還要危險。
不僅如此,巖壁這條路也並不好走,稍不留神一踩滑,就會摔進海裡。
呂薇薇是一個很警惕的女孩,她從上島見到屍體開始,就已經有了警覺。加上她有專業的攀巖和戶外生存經驗,選擇走了那條沿海巖壁的路。
她砍下女屍的一隻胳膊,利用醫療包裡的一瓶高濃度酒精,將死屍的手泡在了裡面。
雖然酒精不如福爾馬林防腐效果好,但也可以對付一陣兒,加上她懂些醫理和藥草,對手腕以上的部位也做了相對處理。
酒精有限,到了炸死那天,也只有被酒精泡著的手沒有開始腐爛,所以她才刻意製造出胳膊被野獸撕咬的情況,再往手臂的骨頭上澆上動物血液。
泥土和樹葉、血液混合,製造出了血肉模糊的效果。
因為手沒有腐爛,大家都先入為主,覺得這支胳膊是她的。
退一萬步說,在旁人眼中,就算她沒死,她這樣一個嫌東嫌西,嬌氣龜毛的女孩,一個人在荒島上生存,活下來的機率也不大。
這就是為什麼從一開始,呂薇要給自己樹立“作女”人設的原因。
……
沈濤聽完後不由一巴掌拍在了自己腦門上,然後對呂薇豎起手指:“厲害,你這招真是高明。等出去以後,我要跟你來一盤狼人殺,我最喜歡跟你們這種聰明人一起玩兒了。”
“還玩?”呂薇冷哼了一聲:“就算能活著出去,我怕是一輩子也不會再想玩這個遊戲。”
沈濤看著波波和班傑瑞說:“看見了嗎?玩狼人殺,能笑到最後的,不僅要演技,還得有邏輯,光演技可不行。”
波波憤恨地瞪了他一眼。
沈濤扭過臉又問她:“那阿珊和我弟弟呢?”
呂薇搖頭:“不知道,大概……”
接下來的話她沒再說下去,嘆息了一聲。
溫爺的傷口做了處理,疼痛程度總算小了些。他虛弱道:“薇薇,你不是學生吧。”
“我是學生,我是學醫的,愛好各種戶外活動,接受過專業的野外生存訓練。”
沈濤問她:“那你上島的真正原因是?”
女孩看著沈濤,眼神堅定而清亮:“和你們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