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了冊封的事,馬龍決定在領地中四處轉轉。
一是為的瞭解各方面實際情況,畢竟檔案讀得再多,也不如親自去看一眼。
第二個便是為了銀杏樹妖的種子,他要找個地方準備種下去。
那可是好東西,越早種下去越好!
身旁跟著一箇中隊五十人的護衛,馬龍先是圍著黑石城周邊轉了一天,沒發現什麼合適的地方。
樹妖雖然什麼地方都能種,但是種下去之後長得快不快,收成怎麼樣,不同地方還是有所區別的。
至於如何知道哪裡適合,哪裡又不適合?
只要到地方之後,將種子拿出來看它反應就行。
若是適合的地方,反應自然強烈,相反,那就要死不活的。
馬龍比較謹慎,想的是一次性就找個好地方,將其種下便不動了。
若是種植好之後,發現不合適,再挪地方,那也是件麻煩事兒。
輾轉間,種植地沒找著,倒是意外的在地精那裡發現了有趣的東西。
“這是新的火槍?”馬龍拿著一杆看起來像前世二戰期間老式單發步槍的傢伙問。
他一來地精村落,格林迫不及待的將這玩意塞了過來,讓趕緊試試!
“嗯!”大賢者有些激動的點點頭,眼神期待的望著馬龍道:“這是剛完工的試做品,按照您說的大概結構,經過多次重新設計,儘量降低成本,這已經是最成功的一款了!”
馬龍翻來覆去的打量著手中的步槍,確實和記憶中電視裡看見的差不多,就是不知威力如何?
似知道他想法,格林大賢者,或現在可以稱為男爵的地精講解道:“這種火槍最遠能達到一千多米,在五百米內能較為精準的射殺野蠻人,五十米範圍可以射穿騎士重甲。”
“威力這麼大?”馬龍真有些驚訝了,這可是簡陋的手工機床搞出來的東西,“能射穿騎士鐵甲?”
要知道這個世界和前世可不一樣,騎士體魄強橫,穿戴的鎧甲更加厚實。
特別是黑石領的騎士甲,更是比其它地方的厚上一層,幾乎達到戰馬負重的極限。
這也是黑石領騎士不少,但騎士團的成員卻不多的原因,實在優秀的戰馬難尋。
每一匹都是優中選優,在別的領地能當騎士坐騎,在黑石領只夠普通士兵使用。
“走,試試去!”馬龍收拾跑偏的思緒,有些激動的讓地精帶著去了試槍的場地。
前世有句話叫“哪個男兒不愛槍?”
又有:槍是男人的浪漫這種說法。
他不知道別人愛不愛,他自己還是愛的。
雖然只是單發手動步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