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庭現在就4.26前公職人員唐萬龍團夥涉嫌傷害、侵犯、侮辱婦女、尋釁滋事一案開庭審理。
請法警將犯罪嫌疑人唐萬龍、白寶強、張世華、張文舉、趙志民、李軍六人,押解到庭。”
法庭書記員開始就開庭的內容進行現場筆錄。
各大報社的記者紛紛聚焦這一惡性事件,六人一到庭前,就被爭相拍照。
公訴人陳淮南對唐萬龍一夥人開始控訴。
“審判長,我代表4.26一案中的三名被害人向以唐萬龍為首的六名案犯提起公訴。
我方,希望法庭判決被告人以唐萬龍為首的六名案犯死刑,並賠償被害人精神賠償、醫療賠償、誤工賠償等相應經濟賠償。”
說罷,提交了案件卷宗和公訴書。
負責替唐萬龍辯護地兩名司法律師賀子陶、賈曉天起身應訴。
“審判長,我反對公訴人的死刑請求,改判我當事人唐萬龍先生,及其他五名嫌疑人312年不等有期徒刑。”
陳淮南當庭反對道:“我反對辯護律師提出的減刑提議。”
審判長李廣年抬頭看了一眼陳淮南,“公訴人,對於你提出的死刑請求,本庭有必要提醒你,本案屬於惡性傷害的治安案件,不屬於特大殺人案件。
在量刑上,需按照刑法準則為依據,不可以以個人情感為準繩,混淆視聽。”
退回公訴席,陳淮南暫時隱忍。
“請法警帶原告出庭做供。”
何君蘭和杜青梅二人被帶入原告席做供。
審判長詢問道:“原告何君蘭、杜青梅,請問你們二人是否對被告席上的六位犯罪嫌疑人熟悉?”
何君蘭與杜青梅均搖頭表示不熟悉。
“原告何君蘭,請把案發的經過當庭陳述。”
何君蘭看著唐萬龍六人的嘴臉,就想起當天的案發時那不堪入目的一幕。
“4月26號,我和沈總、杜會計在公司正忙著公司的工作。
唐萬龍就帶著稅務局、審計局、工商局的人來到公司查賬,說是寰宇集團的賬目不清楚,資金來源說明不清,要查封集團。
跟著沈總好說歹說的求唐萬龍通融,結果我們三個人錯上了他們的麵包車。
當天下午就被帶到了那個居民樓的一處房子裡。
沈總之前和唐萬龍吃過飯,他覬覦我們沈總,想要睡了她。我們沈總不從,並說自己懷了孩子,不能做出對不起葉總的事情。
跟著沈總就被唐萬龍帶的繩子捆在凳子上,到了晚上他們喝了酒,就拿沈總撒氣。
我看不下去,就主動獻身給他們幾個畜生,希望能讓他們罷手。
是我想的太天真了,他們不是人。不但把我侵犯了,還把杜會計也給侵犯了。
等我們緩過神的時候,沈總雖然沒被他們侵犯,可她卻遭受了幾個小時的毒打,最終還是沒能逃過他們的魔掌。”
辯護律師賈曉天起身對何君蘭提問,“原告,你剛剛說你是主動獻身給被告人的。那我可不可以理解成,你是一個生活不檢點的女人。”
何君蘭起身對賈曉天質問,“你說誰不檢點!你把話給我說清楚了!”
賈曉天壞笑著坐回自己的位置。
又經過兩個小時的爭辯,陳淮南據理力爭,辯護律師更是火力全開,準備偷換概念讓六名犯罪嫌疑人脫身。
臺下旁聽的幾家家屬紛紛露出了一副要勝訴的嘴臉,完全把本案的核心價值,及廉恥和做人的道德底線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