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甚至都沒看到對方抬手的動作,黃毛就已經被擊飛出去了。
此時此刻,旁邊那兩個混混都嚇傻了,陳默根本不搭理那兩個黃毛,走到那個為首的黃毛頭頭那裡。
陳默居高臨下地看著黃毛,哂笑道:“喜歡欺負人?”
那個黃毛睚眥欲裂,他死魚眼睛一樣瞪著陳默,放著狠話,“你等著,我,我不會放過你的。”
“哦。”陳默一把揪住了黃毛的頭髮,揮拳就往他臉上打:“你就是傳說中的嘴強王者嗎?打不過就開噴,還不會放過我,你知道我是誰嗎?”
“操,你是誰?”黃毛罵罵咧咧的。
“你都不知道我是誰?你還要報復我?你去哪裡報復?你是不是腦子有病?”陳默呵了一聲,嘴角露出了一抹不屑的笑容。
陳默的嘴角勾起一抹暴戾的笑容,雖然不至於把這小黃毛給宰了,但他必須要給這個小黃毛一些教訓。
生命是什麼,這是一個很哲學的問題。
但對於陳默來說,尤其是經歷過腦癌的陳默來說,生命的定義很簡單。
生命是每天能夠喝一口熱乎乎的湯,能夠陪妹妹一起長大,能夠照顧好斷腿的父親,能夠好好活著。
他是個俗人,從小俗到大。
他不喜歡和人講道理,能動手,就不多bb。
暴力雖然不能解決全部問題,但可以解決大多數問題。
陳默現在既然擁有了暴力,他不會濫用暴力,但該用暴力解決的場合,他也絕對不會含湖。
比方今天的黃毛。
你跟他講道理,能講嗎?
剛剛騎著飛車,將大媽的包給搶了,明目張膽,可是現在呢,不也是被他給按在了腳下嗎?
生物最基礎的本能就是求生,這是改不掉的。
你去犯罪,你是感覺不到疼痛,沒有被冰冷的刀鋒切割過面板,沒有被人扼住咽喉,不知道子彈射入胸膛是什麼滋味,你當然就無所謂。
只有角色互換,就完全不一樣了。
生命,那不是可以當做玩笑隨意玩弄的東西,他要告訴這些小黃毛這個樸實無華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