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當人們想要達成某些不方便自己出面的目的的時候,總會有一個忠肝義膽的朋友挺身而出。
那個朋友可能身患絕症,需要滿足死前的遺願,或者僅僅只是想要批判某些值得批判的東西,比如。
很少有人會在乎那個朋友是否存在,一切都心照不宣,但是顏樂顯然不這麼想。
於是顧行只能解釋得具體一些,道:“我有一個朋友,或者說是網友,他很喜歡寫歌,但是對出名不怎麼感興趣,所以從來沒有釋出過任何作品,這首歌也是在和他私下交流的時候他發給我聽的。”
“這怎麼可以!”顏樂痛心疾首狀:“能夠寫出這種歌的人,怎麼可以默默無聞,你朋友叫什麼名字?”
“......還沒想好。”顧行自然不可能這麼回答,他面色如常,腦中思緒飛快運轉,話已經脫口而出:“群星。”
顧行記憶中的音樂很多,它們都來自不同的歌手,若是有一個名字能夠代表這些歌手,顧行腦海中閃出的第一個詞就是這個。
仔細想想,這個名字再合適不過了。
決定了,以後這個名字,就作為那些記憶中的瑰寶出現在這個世界的橋樑。
於是他語氣認真地再次重複一遍:“我那個朋友,叫群星。”
“群星——”顏樂複述了一遍,眼睛放出光來,道:“顧行,可以把你的朋友介紹給我嗎?我太喜歡這首歌了,我想翻唱這首歌,希望能夠獲得他的授權。”
這個世界的版權管理很嚴格,即便是翻唱,只要帶有商業目的,也是必須獲得原作者的授權的,不然很有可能吃上官司,而且絕無勝訴的可能。
“我那個朋友不太喜歡和別人交流...”
“是我唐突了!”顧行還沒有說完,顏樂頓時反應過來自己方才的要求極其冒昧,連忙解釋道:“我沒有這個意思,只是太激動了...像這樣的歌不應該被埋沒,如果可以的話,希望你能夠勸群星一下,至少將作品釋出出來,到時候,我會以正式的途徑請求翻唱版權的授予。”
“...我會和他說的。”顧行只想終結這個話題,於是輕咳了一聲,道:“好像有點晚了,要不我們把這裡收拾一下吧。”
“沒錯!篝火都快要熄滅了。”常文光終於插得上話,他比顧行更想快點結束晚會,畢竟自己丟了臉不說,還要看著顧行成為眾人眼中的核心,甚至還和什麼群星扯上了關係。
笑話,群星寫的歌,又不是他寫的,至於這麼激動嗎?誰還不認識幾個厲害的朋友了?
“那今天就先這樣吧。”翔哥拍了拍手,笑道:“之前的簡訊不是說大家每晚都有一次傳送給別人的錄音機會嗎?我可不想錯過。”
聽到這句話,常文光的臉色抽搐了一下,本來他想著晚會上面好好表現,不奢求三個女生都把錄音發給自己,至少能拿到兩條,卻沒有想到丟了臉,反倒是顧行這個完全沒表現的人出了風頭,除此之外,顏樂的原創反響也很好,而翔哥雖然沒什麼亮點,但是人家至少沒有丟臉,在準備篝火的時候還和熱辣女生眉來眼去。
這麼一想,自己今天不會一條錄音都沒有吧?
沒有人在意常文光的內心活動,眾人麻利地收拾完現場,各自找地方錄音去了。
一下子,顧行倒是終於清閒了起來,畢竟節目組也沒有強求每個人必須發錄音,他自然不會多此一舉,再說了,就算強制,他也不知道該發給誰。
閒逛了一會兒,手機突然滴滴響起。
【請嘉賓前往聚會大廳,參加每晚的留言收聽環節,以下是留言收聽環節詳細規則...在留言收聽環節之後,嘉賓可以早些休息,明天的活動將在早晨八點發布。】
留言收聽環節?顧行細細看完規則,大致是收聽留言的時候需要所有人在場,雖然能夠佩戴耳機,別人聽不到留言的具體內容,但是在收聽完一條留言之後,必須現場對這條留言的內容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