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般,那陪嫁婢女按照昨晚在監獄中籤字畫押過的口供又當眾敘述了一遍。
只不過這次為了爭取到小姐兄長的同情,竟然還添油加醋地說了說身邊下人如何勸阻大奶奶,大奶奶如何不聽勸,還威逼利誘產婆,說如果潘家這次能得個孫子,就賞給她一百兩銀子云雲。
潘家大奶奶的那位嬤嬤,被當眾判了斬立決。
因為她家兒子最近恰好不在京城,到老家收租子去了,一切都是大奶奶指使的,她雖貴為潘家大奶奶,卻也免不了責罰。
這就當堂被人按在條凳上,要打五十棍子。
一開始這位大奶奶還有空罵人呢,說什麼人已經不行了,自然是要救小的,她沒有錯,她只是為了救自家孫子而已。
那位產婆害怕事情又被推到自己腦袋上,立刻在一邊大聲嚷嚷:“沒有!潘大奶奶胡說!少奶奶明明還有救!是大奶奶說不救大的了,硬要咱們立刻就把小的從少奶奶肚子裡拿出來的!”
湊熱鬧的百姓們紛紛向潘大奶奶投去鄙夷的目光。
潘大人面色鐵青地坐在邊上,卻是閉上了雙眼。
李昭沒看完行刑就起身離開了。
他可不想看著那位潘大奶奶被活活打死。
事實上,順天府那些衙役在李昭離開之後,手裡就偷偷開始放水。
他們也不想就那麼把這位貴夫人給打死。
畢竟人潘老大人還坐在這裡呢,還是要給他老人家幾分顏面的。
只是聽聞,這場公審兩日之後,那位潘大奶奶就被潘家給休了,沒幾日又傳出潘大奶奶上吊自殺的訊息,臨死嘴裡還在喊冤呢,說她沒錯,所有女人都是這麼過來的,她一點錯也沒有,錯的是朝廷!
可不論事情的對錯,自此之後,京城裡是再沒人敢幹那活剖產婦取孩子的事情了。倒是有幾個產婆碰上幾家人家醫鬧的。
都是因為要保產婦的命,強行以傷害胎兒為代價,將胎兒從產道中拽出來的。
那幾家人硬說明明孩子還有救,大人也沒到要死的地步,都是產婆害死了自家孩子的。這兩家,一家是翰林院的大學士,德高望重,還有一家是閣老,更是蘇大人惹不起的人。
蘇大人頭疼啊,大殿下已經回山西去了,這兩次再沒人給自己撐腰,他也是個凡人,不得不判了產婆過失之罪,打了那幾個產婆十來棍子,並且命她們不得再行接生的營生。
這一判,蘇大人自己是輕鬆了,可苦了那些產婆。
一時之間,京城請產婆的價格竟然翻了好幾翻,好些產婆都被嚇得不敢再做這事了,更有好幾個產婆,明明可以在合適的時候救下產婦,卻眼睜睜由著產婦跟孩子一起死去。
她們擔不起責任。
這時候,鍋又重新回到了新律條身上。
許多大臣提出,新的律條根本就不應該修改!原本不修改,什麼事兒也沒有,這一修改,大大小小的破事全冒出來了!
就說鬧不鬧心吧。
怎麼女人生個孩子,還這麼矯情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