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頓時感到又迷惑又惱火,說道:“什麼,為什麼?你們不是每次都要買烈酒嗎?美味的威士忌,難道你們不喜歡它了?”
“是的。”下雨天說道,面色平靜,“我們已經決定遠離烈酒,那會腐蝕我們的身體。我們早就該這麼做了。”
“不,這是誰告訴你們的?簡直胡說八道!”史密斯一揮手,語氣激動。
他發誓,如果讓他知道是誰勸說的阿帕奇人戒酒,他一定要把這個人的腦袋擰下來!
“以上帝的名義,威士忌絕對不會傷害我們的身體,不僅如此,它還會讓我們變得更有精神。”史密斯連忙繼續說道,一邊指示翻譯,保證自己的意思能更準確地傳達過去。
“……當然,有的人喝得太多,確實會發生一些不好的後果。但任何東西都是這樣,哪怕是水,喝下一加侖也會漲破肚皮,不是嗎?這不能說明酒是一種有害的東西,完全不能。”
下雨天回道:“烈酒的問題從來不是漲破肚皮,沒人能喝到那種程度……事實上,我們的一位薩滿已經指出,酒其實是一種藥,根本不適合飲食。”
“藥?”
史密斯一滯,不知道該說什麼。
但他很快恢復冷靜,深吸一口氣,沉聲道:“好吧,儘管喝酒的好處再顯然不過,但我得承認,是否喝酒也是每個人的自由。”
接著他話鋒一轉:“你們有權利不喝酒,但是,你們應該遵守信用!”
“這買賣不是第一次了,每次我們都會準備至少三百加侖的酒,並親自為你們送過來,你們不應該破壞約定。如果你們不想買酒,應該提前告訴我們。”
“我們並沒有簽署協議。”下雨天說。由於印第安人沒有自己的文字,所以很少簽署紙面協議。
史密斯辯道:“去年你們還告訴我,你們需要更多的烈酒!”
“或許,但那最多也只是口頭,按照你們白人名義上的誠信原則,只有寫下的契約才是必須遵守的。”下雨天語氣中帶著一絲諷刺。在絕大多數印第安人眼中,白人和誠信沒有半毛錢關係。
史密斯無言以對,一時間只能抿著嘴,緊握著韁繩,似乎在試圖壓抑怒火。
商隊裡的其他白人也都一陣躁動,議論紛紛。
“真是見鬼,印第安人居然說他們要戒酒!”沒人能想到阿帕奇人居然會突然戒酒。
“難道我們要白跑一趟?”
“這下可賠大了!”
還有一些白人直接惡向膽邊生,與周圍的人低聲討論起了衝突的可能。
“我想我們可能需要一場戰鬥……”
“說得對,但不能在這,你得知道,不遠就是阿帕奇人的大本營。而且就算要打,最好也不是我們出手,我們是商人……”
看著白人們的騷動,下雨天不為所動,事實上,這完全在他的預料之中。
阿帕奇人壓根就沒考慮過不買酒,這根本不可能,且不說族裡有些酒鬼一時半會戒不了,烈酒的醫療用途阿帕奇也不可能放棄。
他只是想少買些罷了,剛才說的則不過是一種談判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