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兩人簽了一份契約合同。
這就是照片。
裡面明確寫著:兩人的關係需保密,需保持對彼此的唯一性。
有一方打算跟其他人發展戀愛或婚姻關係,需提前解除契約。
嘟,手機震動。
宋均廷又發來一條。
【唐予沫,你違約了】
唐予沫嘴唇抿得死緊。
哪裡違約了?
陸少遠也好,江醫生也好,她跟他們壓根沒什麼。
陸少遠是任重道的兒子,要發展感情絕無可能。
江醫生這邊,寧姐有意撮合,但她始終主意堅定,不存半點奢想。
最教人唐予沫惱恨的,是契約末尾莫名多了一行特別申明。
逐字讀完,她心裡連罵“大混蛋!”
申明寫著:違約者要對另一方作出補償,賠百萬金額,或由對方差遣一年。
唐予沫眼中冒火。
當她失憶麼?
原本的契約合同根本沒有這行字,也沒有說違約會怎樣,分明是他使手段加上去的。
睡不著了,她披起外套,輕步走出房間。
客廳裡,迴盪著唐大勇的呼嚕聲。
他第一天送外賣,冒著嚴寒跑了十來戶,說是其中兩戶找錯了地址,送晚了被客戶差評。
一條腿瘸的,騎電動車不太方便,又被客戶差評,他回來埋頭扒了兩口飯,就窩在沙發上一動沒動。
唐予沫嘆口氣,撿起滑落地上的毛毯,蓋回唐大勇身上。
陽臺,望著漆黑的夜空沉默。
她沒有跟人談戀愛,也沒有結婚的打算,說出事實澄清並不難。
但是,明明宋均廷才是違約的一方。
他早跟江子純在一起了。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實在太過分!
唐予沫心裡堵著一口氣,有些事偏不想澄清。
難不成他拿著契約把她告上法庭不成?
今晚的兩條資訊,就當沒看到。
她做了幾個深呼吸,回房強迫自己睡覺。
深夜書房,一片寂靜。
檯燈映著高大的身影。
男人指間的香菸微微一動,小截菸灰落在契約合同上。
旁邊手機震動了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