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都還記得那是六年級的時候,期末將近。
那天下著綿延的小雨,他有些暈車,便下了車,而停的地方,正好是花鳥魚蟲市場。
他第一次踏進這裡,充滿著新鮮感,然後第一眼就看見了門口箱子裡放著的小狗,不同於那些穿著小衣服,帶著蝴蝶結的名貴品種,那隻小土狗即便在髒兮兮的箱子裡一直哼哼唧唧的,也沒有人多看一眼。
他走過去,看著小狗奶呼呼的樣子,伸出手去撫摸。
那時候的他只有一個念頭,將這隻狗帶回去,或許那個冰冷的豪宅中,就會有他想要待下去的理由了。
他還記得那天寵物店的老闆走了出來,是個年紀不大的小姑娘,看起來很喜歡小動物,手裡還抱著名貴的波斯貓。
「小弟弟,這隻狗喜歡的話就帶走,姐姐不要你的錢,路邊撿來的,它剛出生媽媽就被人打死了,你得答應姐姐,好好的養著,不許給丟了。」
金都點著頭答應著,然後再小姑娘詫異的眼神中,去店裡揮手就買貴的離譜的狗糧。
小姑娘也覺得自己做了虧心事一樣,還是道,「看著你這小弟弟很有錢吧,家裡得養一個名貴的品種,我們裡面有很多……」
金都走過去抱起那小小的狗,「就是它了。」
等他將狗帶回去之後,果然有了陪伴自己的東西,他覺得沒有那麼孤單了,哪怕下面那對夫妻吵的天翻地覆,他還能抱著狗逗弄。
然而玩物喪志,等他期末成績下來的時候,他掉下去了十名。
果然他的母親頓時勃然大怒,當著他的面將那隻小狗讓人抱走,丟了出去。
他永遠忘不掉那小狗被抱走時候的樣子,哆哆嗦嗦的,被傭人掐著脖子,叫的悽慘,四肢不斷的掙扎著,那雙眼睛一直看向他。
金都拼命的想要阻止,卻被他的母親死死的按著。
她就是故意的,哪怕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她也不會善待。
後來金都是在家裡附近的小巷子裡找到的,那時候已經被車撞死了,扔在路邊,一堆蒼蠅圍著。
一個從小失去母親的小狗,沒有誰教它怎麼去躲避過往的車輛。
後來金都就再也沒有養過狗,也從來沒有再回到過這個地方。
他卻沒有將這件事告訴池煙,或許知道她太過多愁善感,也許是不想破壞現在的美好。
「忘了,已經是小時候的事情了。」兩個人不知不覺間已經到了賣花的地方,果然一下子空氣不一樣了,帶著植物的芳香,眼前霍然一亮。
老闆是個樂呵呵的男人,揹著黑包,坐在椅子上,像個彌勒佛一樣,「兩位要點什麼?我們這菊花開的漂亮啊,剛才植物園的還從我這裡搬走了一些呢。」
金都看了一眼滿地的鮮花,「多肉。」
「哎呀,這塊八毛的東西,你買點別的我送你,怎麼樣?」老闆極力的推銷著自己的東西,「你看我家的百合花,迷迭香,擺在家裡多好啊。」
金都挑了挑眉,「我買盆百合你就送?」
「送!」老闆一臉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