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方法肯定是冒險的,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這是違規,甚至是違法操作,最嚴重的後果就是可能會導致病人死亡。
但是如果不能馬上給毛小蓮輸血,病人持續大量失血,沒有外來血液供應,生命中樞會因為缺血缺氧,那就肯定會導致患者死亡。
一種是可能死亡,一種是鐵定死亡。
這應該不是一道選擇題,陳棋要救人,選擇的是冒險直接輸血。
說實話,如果陳棋沒有重生,還在2022年,他絕對不會這麼幹,因為到時不管病人有沒有救活,最後的法律責任都不是他一個小小醫生能承擔的。
到時做了好事,卻會被醫院開除、檢察院起訴、甚至病人家屬也不會見你情。
打個比方,2022年,陳棋在沒有任何檢測,也沒有從中心血庫申請用血,而是直接從正常人身上抽血,緊急輸血的話,會產生以下後果:
人救活了,病人感染上艾滋,醫院賠錢,他陳棋開除。
人救活了,病人感染上乙肝,醫院賠錢,他陳棋開除。
人救活了,病人出現輸血反應,醫院賠錢,他陳棋開除。
人沒救活,病人死了,醫院賠錢,陳棋坐牢。
但如果陳棋不冒險,在沒有血源,不能提供供血的緊急情況下,沒給病人輸血,最後人沒救活,病人掛了。
醫院:我們盡力了,請節哀;
陳棋:趕緊補全所有病歷,準備迎接可能的官司,但他個人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所以如果在前世,陳棋的選擇絕對不會是冒險輸血,鐵定會選擇保全自己,畢竟自己幾十年讀書不容易,可不能因為一樁醫療事故而被吊銷執照,甚至還會坐牢。
這就是現代醫院裡面經常會發生的一些矛盾之處,“可救”與“可不救”之間,醫生往往會選擇保守的治療文桉。
如果哪個醫生採取激進的治療方桉救人,明明是好心,結局往往都是很慘,這是無數醫生的血淚得出的經驗,就是這麼無奈。
說到1982年的黃壇衛生院,如果現在直接給毛小蓮輸血,可能產生以下反應:
1.大規模溶血:全身炎症反應,全身器官衰竭,痛不欲生。
2.小規模溶血:比上面差一些,腎衰也跑不了,半死不活。
3.沒事。
陳棋其實賭的是一個機率,只要是同型血輸入,這個“沒事”的機率還是很大的。
關鍵是現在只有1982年,相關的法律都不是那麼嚴格,就算他陳棋賭輸了,小姑娘沒了,那至少他還不用面臨開除或者坐牢的風險。
所以陳棋決定拼了,在拼之前,他還是要請示一下院長的,反正這年頭講究一個“集體決定,服從領導。”
“院長,病人血壓持續下降,快撐不住了,再不輸血哪怕手術做再好也只有死路一條,我現在建議馬上尋找合適的血液,直接對她進行輸血,但這有一定的風險,你看怎麼辦?”
嚴院長剛從手術室外面進來,聽到陳棋的話愣了一下:
“不輸血,死亡的可能性有多大?”
“9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