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家?”林果果打量一番:“看著倒是有點不太像。”
“那你覺得我像什麼?”
林果果想了想:“像是設計師之類的。”
林妙妙也是選修過設計的,在林家她有一個固定的畫室,每當林妙妙在裡面做作業的時候都會是這樣的打扮。
鍾撤好奇:“你是怎麼一眼看穿我的?你真厲害。”
林果果苦笑了一下:“其實我也是猜的,雖然沒跟你說過話,可是我也注意到你總是在這兒畫鴿子。”
她看著自己的自畫像。
“不過今天才知道,原來你實在畫我啊。”
鍾撤是個陽光大男孩,兩個人認識的時候也不過是二十一二歲的樣子。
他是勤工儉學在這裡上大學的,據他說他的原生家庭在涼山一處很深很深的村莊。
每每提起,鍾撤都唏噓感嘆:“你應該不知道下了飛機轉乘高鐵,再換火車,再換綠皮車,再換公共汽車和毛驢車最後換摩托車的回家之路吧。”
可儘管如此,鍾撤卻是個陽光開朗的大男孩兒。
他每一分錢都是自己畫畫賺來的,因為昂貴的顏料他買不起,所以就用普通的2B鉛筆畫。
因為他的手法很好,即便是美中不足的2B鉛筆也能畫出不一樣的韻味。
後來連2B鉛筆都覺得太耗費的時候,索性就開始用炭筆,再然後就開始用反覆吸墨的鋼筆作畫。
因為他天賦異稟,每一次都能夠把作品展現的非常完美。
而畫畫這玩意兒本來就是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
所以也就得過且過了。
其實林果果一直都知道鍾撤在做設計,只是他鮮少讓外人知道。
只是偶爾在外網發幾張圖片,過一段時間再刪掉。
但是網際網路是個有記憶的東西,即便是秒刪的東西也很容易被收錄其中。
第一次看見林妙妙的作品釋出部落格時,林果果都要笑瘋了。
這不是自己找槍口撞麼。
於是她聯絡了已經將近一年沒能聯絡的鐘撤,讓他抽個時間回國。
接了訊息之後的鐘撤一直都沒有給她回覆資訊,原以為根本不會在秀場上見到他。
沒想到還是見到了。
兩人找了個地方喝咖啡,因為林果果一身珠光寶氣,所以走在路上的時候引來眾多人的側目。
有些識貨的偷偷拍照議論紛紛,有些不識貨的便開始嗤之以鼻。
夜晚降臨,街上逐漸開始變得人多了起來。
美中不足的是,最近變天,所以總是毛毛小雨淅淅瀝瀝。
倆人靠著窗,捧著一杯美式咖啡回憶著在M國的日子。
鍾撤好奇:“今天那個女的是誰啊?感覺她好像要把你吃掉似的。”
“我妹妹。”林果果脫口而出。
“啊~”他沒有驚訝,而是順其自然發出了自己的感嘆:“我知道了,就是林家那邊的人對吧?不過你們看起來還真是水果不容,那傢伙氣急敗壞的樣子恨不得把你一口吞了。”
其實又何止把自己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