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BANG BANG牌子在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初的香港年青人中都佔有重要的地位。
它除了出品牛仔褲,以及還有一系列以運動裝款式為主的潮流服裝,深受年青人喜愛。
葉志明當時選擇贊助極受歡迎的年青人電視節目,以助促銷品牌,而令得它街知巷聞。
最出名是無線電視的《BANG BANG甘既聲》,以及麗的電視的《BANG BANG新靈感》。
BANG BANG的潮流服飾,價值不菲,香港那些潮男潮女,都不介意用整個月的薪金購買。
李仁杰看上了葉志明手中的BANG BANG這個牌子,因此才會主動促成今晚這場會面。
不過雙方之前的人已經談妥條件,達成這項合作,今晚見個面,是為這事落下個句號。
不過BANG BANG這點身價,對崔智雲和李仁杰來講,實在是連小生意都算不上。
只不過黃河實業旗下的南豐紡織公司,正好打算要發展一個屬於自己的時裝品牌。
在七十年代初以來,世界經濟低迷蕭條的情況下,很多國家都實施了貿易保護主義政策。
以歐洲共同市場為首,繼而美國、加拿大,都對香港出口的成衣及紡織品實施配額限制措施。
在這種大環境下,黃河實業旗下的紡織公司發展受限,需要轉型做自主品牌,找其他的出路。
於是在李仁杰的建議下,黃河實業開始準備發展做品牌時裝,主打青少年時裝及運動服飾。
而葉志明創辦的BANG BANG時裝品牌,是黃河實業的選擇目標,因此發起這樁收購桉。
當黃河實業派人和葉志明接觸,有意收購他的BANG BANG服飾品牌,情況卻有點意外。
此時BANG BANG的經營名義上還是由葉志明掌握,但是控股權是屬於邱氏家族手中。
繽繽集團在經營上出現資金困難的時候,葉志明已經把整個業務都打包賣給邱氏家族。
李氏家族和邱氏家族的關係還算不錯,但是交情還交情,生意還生意,一切都是在商言商。
這次是由崔智雲代表李氏的黃河實業出面談,並請托葉志明做中間人,把這樁交易談下來。
最終BANG BANG時裝從繽繽集團中分離出來,以一千五百萬港幣交易,賣給黃河實業。
葉志明也很樂意促成這樁交易,做起中間人也特別得勤快賣力,讓交易雙方都十分滿意。
畢竟BANG BANG時裝是他創辦,傾注很多心血,哪怕賣給龍了別人,也希望它發揚光大。
BANG BANG交給邱氏家族手中,他們之前沒有從事這個行業,未必有什麼好的發展前途。
葉志明深知做時裝品牌,一定要靠鋪天蓋地的宣傳,這本質上還是個長期不斷的燒錢遊戲。
一對兩百多塊的Nike波鞋,一對幾十塊的Yonex,兩者質量不大,但是售價卻相差極大。
BANG BANG交給黃河實業來經營,除能夠獲得巨量的發展資金外,還有其他企業的支援。
而背靠著這些資源的支援,BANG BANG能夠發展成國際時裝品牌,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當以後人們瞭解BANG BANG的發展歷史,自然不會忘記和提及他這個品牌創辦人。
是他,葉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