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曉瑜看了他一眼,繼續說下去:“我們平均每個月接獲將近五百宗人口失蹤報告,其中一半以上案件是跟青少年有關。”
李仁杰不意外,只是輕輕地點頭。
這就是解釋了,為什麼總部的這個失蹤人口組,會在名稱前面冠以「青少年」三個字了。
青少年問題的確是當下關注的社會問題,在每一個時代都存在,都有因素有不同的變化。
在五六十年代,受到電影的影響,香港人把那些叫那類蓄「飛機頭」的不良青年做「飛仔」。
一般常見的飛仔有幾種,做偷扼拐騙事的那種叫「臭飛」,加入黒社會的那種叫「黑飛」。
但是在六十年代,當時香港政府及社會對青少年問題,卻是持有兩種不同的看法。
一種認為他們是受害者,被人荼毒、侵害,缺乏家庭關懷,學校教育缺失,受社會風氣影響。
另一種認為他們加害者,即是專門惹是生非的人,他們本身可能是野獸,可能跳舞跳得不夠,所以有很大的精力和衝動。
七十年代香港經濟騰飛,社會環境也急劇變化,各種黃賭毒因素開始充斥著整個生活環境。
在1978年有一部「油脂」(Grease)電影上映,香港出現了一個新的名詞叫「油脂飛」。
這是個新興的群體,他們只是油光粉面,言行浮誇、不切實際,相對來講社會危害性較輕。
他們未必是因為缺乏物質生活,而是剩下的精力用不完,可能會從事一些反社會行為。
青少年是比較衝動的,一方面受到整個群體的影響,他們不會想到犯事後的後果是如何。
很多時候,他們在心裡方面有很多不平衡,有時他們為了一些新奇的東西,好玩、有趣而去做的事情。
比如有時候去超級市場去「高買」,這種不良行為是青少年比較常見的違法案件。。
他們將偷來的東西,並不是拿去賣,不是為了錢,就是為了揚威,表現自己有多英雄。
這類年輕人均不離標新立異、連群結黨、離經叛道、玩世不恭、不務正業、頹廢沉淪的特性。
雖然青少年問題,不單是在香港,在先進國家同樣是面臨這種頭痛問題,可以說是一個高度工業化社會的副產品。
但是自1979年以來,香港的青少年罪案的問題卻急劇增加,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極大的關注。
在香港沒有什麼xxx保護法,凡是七歲以上的兒童,違反刑事法例就需要負刑事責任了。
也就是說一旦他們犯事,同樣也會被警方落案檢控,香港有專設的兒童法院對他們進行審判。
僅去年(1980年),全香港在7至16歲的少年中,就有四千多人被控觸犯刑事法例,包括打架、偷竊,傷害他人身體......等。
可以說香港的青少年問題,日益越發的嚴重,引起社會各界人士的高度關注和強烈批評。
因此防止罪案科,不得不設立一個專責部門,把青少年這個群體列為工作重點物件。
青少年及失蹤人口組,主要是負責統籌和排程全域性,每個人都有其負責的一塊。
這個部門實際的工作,說白了其實是預防青少年兒童犯罪,談不上危險,但是要費心思。
那些離家出走的小孩沒有能力保護自己,也很容易被壞人利用,做出非法的事情。
下面的三個分割槽失蹤人口調查組,每當收到失蹤報告,便會馬上採取行動及會晤證人等。
曾曉瑜花了十分鐘把報告唸完,接著輪到女沙展王芬妮,然後按照組員的階級一路接替下去。
李仁杰一直聽著她們各自的報告,並沒有在中間插話,發表什麼不成熟的看法和論斷。
對於在座各位專業人士來說,他其實更像是個新人,對這個部門的一切工作都沒什麼頭緒。
他只有先把整個部門的枝葉、脈絡,在心中形成個初步的輪廓,然後再去慢慢梳理。
她們各個組員報告後,看著仍然是一言不發的上司,原本放下來的心,馬上又重新提上來了。
這個新上司,真是難以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