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他在幹什麼?
他對她說,他很快就回來了,可他在那個時候,在護著的是別人。
黎笑眉,一直都對他很失望吧?
戴觀宴看著看著,眼前就模糊了一大片。
……
搜救持續了很長時間,一直無法找到人。
最後,搜救犬在另一處距離事故發生點十里外的另一處山谷,一個還未開發過的野林中找到了黎笑眉的另一隻鞋。
至此,搜救結束。
戴觀宴不肯接受黎笑眉已死亡,警方按照失蹤處理。
這一天,律師突然來訪,當著戴觀宴與武琰的面,拿出來兩份檔案。
一份是遺囑,一份是離婚協議書。
兩份檔案簽署的時間不同。離婚協議書,是戴觀宴去F國之後準備的;遺囑,是三個月之前寫的,兩份檔案擬定的間隔時間不長。
“……在這份離婚協議中,黎笑眉女士的意思是想擁有戴紫英,也就是你們女兒的撫養權。一覽春江則可以交給戴觀宴先生。她說,您曾經出資購買過這套別墅。”
律師推了推眼鏡,看了眼戴觀宴。
他見過夫妻為了轉移財產,將房產等過戶給另一半的,可婚內夫妻,互相買賣房產的,真是不多見。
戴觀宴繃著臉,捏著那份離婚協議書,內容他沒仔細看。他跟黎笑眉,鬧了不知多少次離婚,協議書從來沒看過,因為他知道不會分。
只有這一次,讓他悔恨莫及。
黎笑眉對他很好,沒有第二個人比她更好。就是這份好,讓他有恃無恐。
如果……如果在他離開之前,黎笑眉就把這份協議讓他簽了,說簽完才讓他離開,他還會走嗎?
說到底,還是黎笑眉對他心軟,即使是準備好要徹底分了,也是要等他回來之後,讓他安心去做事。
可如果再來一次,他一定不會離開他。他會陪著她一起,如果他也在纜車上呢?
他胡思亂想,沒在聽律師說什麼,等回過神來時,律師已經在說那份遺囑。
“……黎笑眉女士在遺囑中寫明,她名下的房產,存款,基金股票,由她的女兒戴紫英小姐繼承。梧桐飯店一號店交由武琰先生持有管理。一覽春江,也就是這棟別墅的所有權,則交由戴觀宴先生繼承。當然,別墅的事情,她在離婚協議中也已經表明了意向。”
“最後我要說的是,黎笑眉女士還買過各類保險,這部分要等事故鑑定結束之後,保險公司賠款下來,再進行分割。黎笑眉女士在這部分財產中提到,如果有所賠償,則還是交由她的女兒持有。”
“以目前的事故定案來說,黎笑眉女士是失蹤,所以她的遺囑是不能完全啟動的。不過她在遺囑中有額外條款,如果她遇到意外,陷入昏迷或者成為植物人,就可以將這兩份檔案都拿出來,提前執行。”
戴觀宴看著那份遺囑,皺起了眉毛。
他看了眼律師:“你說,這份遺囑是她在三個月前擬定的?”
三個月前……檔案上還寫著日期。
那時間,是她在去過福臨樓之後。她在那裡住了三天才回來。
律師點頭:“是的。”
現代人考慮的多,尤其是豪門複雜,提前寫好遺囑沒什麼奇怪的。聽說過這位戴先生的荒唐事,他更不覺得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