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鼓起掌來。
“我要從南走到北,我還要從北走到黑,我要讓世人看見我,卻不知道我是誰!……”
抑揚頓挫的曲調和哭嚎般的聲音,林晨直接離開了。
“現在的歌這麼低階趣味嗎?”
林晨開啟手機裡的音樂播放器,左右挑了挑,選了一首歌:“山海連夜逃走”。
歌詞是:
“親愛的姑娘
今晚我就要離鄉
我對你的思念
就像羅布泊的湖水盪漾
當我衣錦還鄉
快回到你的身旁
記得當初年華
那些美麗的梨花香
我跋山涉水幾千場
也曾目睹過荒涼
有些人流浪了我的放曠
有些人給我帶來海的光亮
我縱橫萬里付熱腸
只為了實現理想
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卻用它來尋找你的光芒”
……
“這歌詞寫的還可以。”林晨心想,他看了看演唱的樂隊,名字叫作“褲子樂隊”,主唱叫作“褲衩大叔”,人很瘦削,下巴上長著一些絡腮鬍。
關了音樂,解除安裝了音樂播放器,林晨的腦海裡還存在著這個主唱的模樣印象。
找了一家店,林晨坐在這裡,點了幾份餐,卻沒有吃。
這家店 24 小時營業,林晨坐在皮沙發上,像是等待一個人。
就像等待戈多一般。
半夜,一個人推門進來,坐在林晨旁邊,
“人生平凡,你也看到了,有多少人苦苦掙扎求生,多少人苦中作樂,你的不屑,你的容忍,你的桀驁不羈,我都明白,但你唯一不知道的是,平凡的世界裡,平凡的生活以及人生的真相。”
“這種東西,地火從來避諱,我們狂鯊才是這片土地上真正的主人。”
林晨看到這人的模樣,很是奇怪,白色的粉末抹臉,櫻桃小嘴,一雙眼睛漆黑,只有一隻眼睛有一點光色。
“你手上有三條無辜人命?”林晨問道。
“他們……他們是一個小小的阻礙,我為了這座城市嘔心瀝血,他們攔路,我只好交代給別人,把他們厚葬了。”
林晨一劍砍下這人的頭顱,用一個包裝快餐的袋子裝了起來,不管店員驚叫,出門消失在了風雨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