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白了他一眼。
他笑了,他說對了。
林小寧也很快樂,她前世三十年,到現在,已不記得與曾經的戀人逛過幾次街,除了大學時的瘋狂縱情外。但那些過了太長時間的事,再回憶起來,卻是像隔著螢幕看他人的故事一般。而現在,身邊的男人,實實在在就在身邊,還是個官n代,富n代,是皇家貴族,還是個帥哥哥。
其實他笑起來有些傻,尤其是看她吃東西時,他的表情會有些傻,換上地主服後這種傻更加明顯了,讓她覺得他真實極了,真是親密啊……
“你笑起來的樣子有點傻。”林小寧滿心快樂,笑著低語道。
“哦,傻?”
“嗯,你長得帥,可有時笑得會很怪,有些笨笨傻傻的樣子。”
“是嘛?”寧王大汗,從沒人這樣形容過他的笑。
“嗯,可我喜歡,你笑得傻傻的樣子,可親可親呢。”
寧王心裡又酥了,這個死丫頭,小壞蛋,一直當眾調戲他。
當初她在山上救他,被他強要走了大黃;後來他扮王大人到桃村,兩人有些言語交談,他怪異那次山上看她產生衝動;到了京城他身份大白,在醫仙府遇刺,兩人突就那樣親在一起了;再到他偷偷摸進她府裡與她親近;再到她去西南止疫再次救他,他們之間,甜蜜有之,沉重有之,但這樣的光天化日下的輕鬆趣致,百般快樂,卻真的沒有。他從沒有嘗過!對比死去的奸細王妃,才知道,原來男女歡樂並不止是在府裡、在後花園、在床榻上……
唉,他被丫頭帶壞了。
寧王與林小寧一直逛到中午,大包小包塞得滿滿鼓鼓的。寧王穿著萬福金紋的地主服,身上挎滿了大小包袱,臉上表情越發呆傻了。
“吃碗餛飩墊下肚子再回去。”林小寧歡聲道。
大刺刺地就拉著他到一家小食肆裡坐下了,叫了兩碗餛飩。
小二上餛飩時叫的聲音響亮無比。
熱氣騰騰兩大陶瓷碗“咚”的一下放在他們面前,清清盪漾的湯裡遊著無數透明皮的金魚。湯麵上浮著油花與蔥花,香氣撲鼻。
寧王突然發現大名朝竟然有著太多他不瞭解的事物。他過過尊榮無上的生活,又過過艱難困苦的日子,在軍營裡,吃得粗,沒有半分滋味,但為了填飽肚子硬著頭皮吃,慢慢就習慣了。更有時,米飯還是半生熟的,又或者不夠吃。對於他來說。生活是二種,一是京城裡的錦衣玉食,二是軍營中的風餐露宿。
這是便是第三種。無法言說的第三種。
“快吃,”林小寧笑著,“好香。”
“小心吃,好燙。”林小寧嗤著嘴又說了一句。
寧王突感眼眶潤潤的,只覺得無比感動。這樣的方式與心愛的人相處,說這樣的話,天空中太陽如此明媚,人心如此快樂,天下間百姓生機勃……
庶民生活竟是這樣滋味悠長,如此簡單卻如此樂趣。
一時竟有萬物有情之感。和順老和尚說過,天下萬物皆有情。
就連碗中的如金魚般遊動的餛飩也充滿著精緻的情懷。
這才是真正的萬物有情,這許多年來。尊榮也好,沙場也好,生也好死也好,如今想來,當初他是那麼膚淺。萬物皆有情是從沒真正理解過的。
他頓時明白了,和順老和尚曾說。你其實沒明白。
這次是他真的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