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天謝地,要是再不到,他大概會想走捷徑。
比如飛行。
這半年下來,他好像變得不那麼勤快了。
終於走到大路的盡頭,鬱憂才發現,這盡頭居然是個五六米高的斷層,斷層上面是一片直杆子的白皮樹。
而從斷層下去,至少得再走半小時,才可以抵達小鎮。
不管是小女孩還是戈迪,都對他的裝束很感興趣,鬱憂知道,自己要是去比較繁華的小鎮,再穿著這衣服,就太惹眼了。
彈幕問他為什麼停下。
“我要換下這身衣服,不然進了鎮子太顯眼。”鬱憂言簡意賅。
說著,他想想剛才那些男人的裝束,身體上的衣服自然就發生了變化。
可惡,居然是萬能衣!我大意了!
草,我還以為能看到什麼付費的畫面呢。
???前面你們都在想什麼啊?
過分了啊,小鬱老師這麼認真,你們居然還在亂想。
鬱憂熟視無睹,輕而易舉的跳下斷層,靠著鞋底的法陣作為緩沖,很穩當的站在地面。
這一路就很順暢,一直走到鎮子口。
鎮子口沒有衛兵,鬱憂進去後就施展了降低存在感的法陣,混在稀稀拉拉的人群中。
不遠處傳來了馬的嘶鳴。
大批衛兵從鎮子的另一邊趕來。
戈迪在視窗目送鬱憂遠去,直到他徹底消失,才坐在椅子上舒氣。
雖然這個叫鬱憂的人看著傻裡傻氣,但本事卻很大,他到底是用什麼辦法找到自己的呢?
戈迪抓耳撓腮,隨後想起什麼,在自己的身上翻找。
但很可惜,什麼都沒發現。
他仰天長嘆,斜著眼就看到還跪在地上的鮑勃,一動不動像個雕塑。
戈迪沒有理他,對著他努努嘴,然後一沖沖到廚房裡。
開啟鍋蓋,那香噴噴的兔肉味瞬間迸發,充斥著戈迪的鼻腔。
剛才被鬱憂拿了大碗的,他都沒有吃飽!
不不不,不能吃,這個不是給他吃的。
戈迪嚥下口水,將剩下的兔肉一股腦放到碗裡,然後糊在手心,看都不看鮑勃,直接跑出去。
他來到屋子的後面,在掛著兔肉的小架子前,站著一個披著狼皮,頭發打結似枯草的小矮子。
最令人感到神奇的是,這小矮子的背後,居然揹著一把比他本人還大的弓。
“沃夫讓你久等了!這可是野兔子上面最好的肉!你趕緊吃吧!味道真的很好!哎……要不是那個貴族拿掉了最大的一碗,我們本來可以兩個人分呢。”
戈迪將碗遞給沃夫,看他抓著骨頭就往嘴裡塞,又說道:“哎,忘記了,他不是貴族。”
沃夫沒有理會戈迪,碗裡的肉現在是他唯一的目標。不過戈迪早就習慣了這幕,自言自語著。
“他說鮑勃悔改了,你也看到了吧,他一直磕頭。但我才不相信呢,媽媽去世的時候他也變好了幾天,可是後來又開始和那些癩子賭博了,還老是打我,所以,我才不相信他……”
“哎,但是你別擔心!”戈迪揉搓著沃夫油膩骯髒的長頭發,就像在摸狗。
“憑你的身手還有我的智慧,還有什麼怕的呢?”
戈迪的眼中倒映著藍天白雲,他從來沒有哪天覺得天空這麼明亮過。
“等我把那個貴族……好像叫鬱憂吧,他的名字真難念,等我把他住的那個國家在哪裡搞清楚,我們就把他的碗還有椅子還有包,還有衣服!全拿了!然後賣了換錢,去他的那個國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