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克使用了一張精準卡,連開三槍。
第一槍打中了右手腕,第二槍擦著左手臂射到牆壁上,第三槍擊中了左手臂。
&n4也掉落在地。
盧克目光掃視周圍,沒有看到其他的身影,而後盧克快步上前,一腳踢開了地上的m4。
曼巴雙手下垂,目光狠狠的盯著盧克。
安東尼也從地上爬起來,衝進了別墅裡,看到曼巴手臂的槍傷,他臉上露出了驚訝的神色。
突然遭遇槍擊,即便是訓練有素的警員和探員也會懵圈。
盧克卻能保持警惕,趁著槍手換彈夾的間隙反擊,這需要極大的勇氣和行動力。
如果年輕十歲,安東尼或許會有這個闖勁和魄力,但現在的他只能跟在盧克背後。
如果說盧克反擊的舉動讓他驚訝,那曼巴手臂的槍傷則是讓他佩服。
在那種危機時刻,大多數警員和探員都會選擇打胸口,清空彈夾,即便是他也同樣如此。
這種方法是最穩妥,也是最安全的。
因為對方也有槍,如果無法第一時間殺死或制服對方,那麼死的可能就是自己。
打胸口要比擊中手腕或手臂的機率更高,槍殺敵人要比制服敵人更容易。
不論從哪個角度看,對著胸口射擊都是首選,絕大多數警員和探員也會選擇這個方式。
當然,這並不是說打手臂不對。
恰恰相反,教授沒抓到,油畫沒找到,這時候曼巴死了,線索就斷了。
所以,曼巴活著是最好的,打手臂讓她失去開槍的能力也是最優選擇。
但這個最優選擇難度太大了,失敗的代價就是被反殺。
只有在信心十足的情況下,安東尼才會選擇這個最優方案。
安東尼和盧克認識的時間不短了,彼此之間有合作、有競爭,以他對盧克的瞭解,對方不是一個魯莽、喜歡逞英雄的人,否則也不會這麼快被晉升為劫桉謀殺司一中隊隊長。
那麼,結果只有一種,盧克對於制服曼巴有著十足的自信。
這就厲害了。
平心而論,安東尼覺得自己是做不到的,即便是最優秀的外勤,也鮮少有人做到。
這些心思一瞬而過,現在還不是發呆的時候。
其他警員和探員也衝進了別墅,將受傷的曼巴抓了起來。
盧克帶著幾名警員繼續搜查別墅,雖然他們是來抓曼巴的,但誰敢保證屋子裡只有曼巴一個人,萬一還有其他的槍手偷襲,那樂子就大了。
“安全!”
“安全。”
“沒有發現可疑人員。”
一通搜查下來,沒有在發現槍手,眾人也都鬆了一口氣。
此時,警員和探員們腦子也靈活了,回想起剛才的情景都不免有些後怕,曼巴絕對是個兇狠的女人,大衛.馬爾科胸口中了兩槍,有兩名警員摁著他的胸口止血,能不能活還不知道。
其他的警員和探員也有受傷的,好在大家都穿著防彈衣,再加上有木牆阻擋,受傷並不是很嚴重。
饒是如此,也讓他們面上無光。
想到盧克單槍匹馬制服了曼巴,眾人望向他的目光多了一絲敬畏,在場的人都經歷過真槍實彈,知道當時的情況有多危急,殺死對方都不容易何況是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