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只有安踏帶著滿滿的誠意豪賭連鋒。
安踏在合同上表現出了極大的誠意,但也顯示出了相關決策層的魄力和智慧。
誠意和魄力是因為,安踏能夠在連鋒完全沒有一點名氣的時候,便送上一份3年400萬的代言合同,雖然看上去金額不大,但要知道以連鋒現在的名氣,這完全是在賭博!
而智慧則是因為……合同裡的一項條款,也就是因為這一項條款,讓連鋒下定決心要簽下這份合同。
合同的條款裡除了相關激勵條例,還赫然有一條,大意是:“如能在新秀年拿到最佳新秀,安踏便會以連鋒的名字創立一個子品牌,連鋒終生擁有這個品牌30%銷售利潤分紅。”
當然,這個條款安踏也是有所保留的。合同只是約定了他的分紅權,但並沒有約定每年在這個品牌上的資源投入。
如果連鋒下一步打不出身價,安踏並不會在這個品牌上浪費資源,那麼也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反之,如果連鋒越打越好,安踏在“連鋒”這個子品牌上的投入自然會不斷提高……或許有一天……
看到這個條款,連鋒不由得就想到了喬丹與AJ。
就在卓美還在因為合同的事情碎碎唸的時候,連鋒笑起來。
“你知道喬丹和耐克嗎?”
“啊?你……廢話。”
“1985年,喬丹是一個新秀,耐克是一家瀕臨破產的小品牌。”
“這一年,耐克豪賭喬丹,後來以喬丹的名字創立了AJ。隨後的故事你知道了,喬丹拿到了兩個三連冠。”
“而AJ……嗯,現在AJ的市值是多少來著?”
“還有……喬丹每年能從耐克拿到多少分紅來著?幾千萬還是上億?那可是美金啊!”
卓美愣愣地望著連鋒。
這傢伙……自信的時候就像在發光,但沒想到他自信到了這種程度!
那個故事……他是在拿自己和喬丹做對比嗎?
喬丹和耐克,是相互成就的。
它們兩者的成功,是無法複製的。因為在這個時代,根本不可能找到一個有可能達到喬丹這樣高度的球員,也不可能找到一家有潛力達到耐克這樣高度的體育品牌。
安踏?
連鋒?
一個是國內低端廉價運動品牌。
一個是一場比賽未打的二輪秀球員。
卓美覺得這實在太瘋狂了,一個敢賭,一個敢接招。
可是看著連鋒強大的自信力,她怎麼覺得……不是在開玩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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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一下一些質疑,一個關注度爆表的華國天才,至少可以比得上週琦吧?配不上一年十幾萬美金的合同?我列一組資料你們自行對比一下。
海延斯,ESPN球員排名:第278。20132014賽季資料:45場場均2.2分3.6籃板0.6助攻。中國喬丹年代言金額:30萬美金+。
烏杜尼斯·哈斯勒姆,得分2.6,籃板4,助攻0.6,李寧代言金:20萬美金+
勒夫,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產品使用條款,換句話說,勒夫在NBA打球,可以穿其他品牌的球鞋。361度的代言人,卻穿著耐克打球,代言金:200萬美金。
所以,一個華國曆史級身體素質的未來之星,關注度必然遠超海延斯之流不知道多少倍的人,連讓安踏一年拿摺合美元十幾萬,也就海延斯一半的小錢賭一下的資格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