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不懂的來問我。”
聞言,
許初靜點頭如搗蒜。
陳哥原創,必是精品!
這首《勇氣》一如既往的延續了陳明高質量的創作風格,甚至比起之前的《最初的夢想》,還要略勝一籌。
但正因如此,
許初靜剛才走神了。
她怕這首歌太貴,她分期也買不起.......
其實,
她還有一個選擇,那就是把陳明現在租住的房子賣給陳明。
但她感覺陳明可能看不上。
想到這裡,
許初靜捏緊自己的裙角,小聲的問道:“陳哥,這首歌多少錢?”
“我想.....分期買。”
買歌這件事,
公司內不反對也不支援。
費用方面需要藝人自己去和創作人談,而歌曲最後釋出的時候,必須標註出品公司是藝人所屬公司。
這一點算是霸王條約!
但這是圈內預設的潛規則,不算是無恥的行為。
就算是蕭萱那樣的小天后,也需要花了幾十萬從陳明手中買走了《最初的夢想》,釋出時標註了星宇娛樂。
陳明倒沒有絲毫的意外。
這是之前就和許初靜說好的事情。
陳明需要考慮的是,這首歌應該收多少錢?
之前,
陳明給蕭萱寫歌,只是象徵性的收了四十萬。
但這首歌的質量還在《最初的夢想》之上,而且他和許初靜私下裡並沒有多少關係。
要價低了,陳明心裡不舒服;
要價高了,自己好像佔別人便宜。
一時間,
陳明很糾結。
另一旁,鄭榮愣住了。
他從事這個行業這麼多年,第一次聽說買歌還能分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