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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小時後。
桉件全部審理結束。
由於最高法在開庭之前,就已經對卷宗完成了詳實的分析討論。
因此何瓊並未宣佈擇日宣判,而是當庭給出了判決結果:
“經審理查明,2.9網暴桉以及相關附屬桉件證據詳實,被告人丁夏夏、陳旭婷、楊傑、陳濤.....均對起訴書中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且自願認罪,無辯解。”
“本院認為,被告人....非法對他人實施網路暴力誹謗,造成被害人不同程度的心理、生理傷害,現根據《關於審理利用資訊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桉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治安法》第一百一十條....做出如下判決。”
“被告人丁夏夏、黃龍犯誹謗罪、非法經營罪(組織水軍)、危害國家資訊保安,數罪併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十八年。”
“被告人陳旭婷、楊傑,因犯誹謗罪、非法生產、販賣淫穢物品.....均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倪夢琳,因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八個月......”
】
“被告人黃雯,網名stella學姐,因犯....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三個月。”
“被告人喬安冬,網名杭城爆料王,因犯....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四個月。”
“同時休庭後網信辦將根據歷史發言記錄,對以上網暴事件中的自然人賬號進行傳喚、封號、短期禁言等不同程度的處罰......”
十多分鐘後。
何瓊看向了臺下:
“法庭審理結束,現在閉庭,請各位有序退場。”
何瓊這番話說完。
臺下沉默片刻。
驟然響起了如同暴雨般的掌聲。
海對面的知名法官休尼特,曾經說過一句名言: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ied。
後來這句話被翻譯成了一箇中文法諺: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然而實際上,這是極其嚴重的翻譯錯誤。
這句話的真正意思是.....
遲到的正義非正義。
遲來的正義對於當事人來說造成的損害是巨大的,甚至可能永遠無法彌補——例如鄭萍,例如其他一些人?
但另一方面。
司法存在的意義之一,便是去糾正、去正視當初所犯的錯誤。
至少......
努力讓下一次該來的正義,能夠準時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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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明天更新後開新副本,本來是今天開的,但是身體問題沒法寫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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