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不算什麼。
關鍵是,小夥還喜歡玩微博,就在昨天,他拍下燕隼的照片,釋出在了微博上…
“十年!!!”
想到這個數字,小夥差一點就昏倒在地。
我特麼不想被判處十年啊!
……
另一邊。
房車中,井川裡予問道:“葉秋,燕隼雖然是保護動物,可是被判處十年,是不是太嚴重了一點。”
“也許人家只是無意的,根本就不知道這是燕隼呢?”
井川裡予此言一出…
彈幕們開始附和。
“說的對啊,以後我都不敢掏鳥窩了,沒準一不小心就被判了十年。”
“說起來,小時候掏過的鳥窩,當真是不少了。”
“實不相瞞,我小時候每次吃完午飯,就和小夥伴們去掏鳥窩。”
“樓上的,我也是!!”
……
可見直播間掏過鳥窩的觀眾,實屬不少。
葉秋道:“這個很簡單,如果是不知情的話,正常是可以從輕處罰的,想要無罪,需要辯護律師對案件進行取證。在取證過程中需要遵守國家法律,在辯護過程中必須熟悉……”
葉秋滔滔不絕,口若懸河。
主要是先前獲得了律師知識大全,葉秋一不小心,就說了一大堆。
而聽著這些法律有關的專業術語。
觀眾們和井川裡予,都有些驚呆了!
“我草,秋哥竟然還懂法律啊!”
“感覺好厲害的樣子!”
“秋哥,以後我遇到麻煩了,可以幫我打官司嗎??”
“秋哥不簡單啊,究竟還有多少本領,是我們不知道的??”
……
彈幕瘋狂議論。
但,就在此時,彈幕中一條特別的彈幕蹦出來!
“秋哥,如果撿到一隻野生動物,會被判刑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