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是怎麼了?
他又做錯了什麼?
真是看不透。
北暮有些感慨,要是女人心能像破案一樣簡單就好了。
破案的話,他手下還有一堆人幫他收集情報,分析處理資訊。
女人心他找誰幫忙去?
小蘭?
戀愛腦一個,三句不離愛情。
貝爾摩德倒是還算比較靠譜。
但是她現在還在營養倉裡躺著,鬼知道什麼時候能恢復過來。
至於手下其他人?
摸槍的次數比摸姑娘手的次數都多。
罷了,罷了。
還是出去找目暮警官,詢問下案情吧。
做事要有始有終,雖然礙於剛才和柯南簽訂的那份合同,他不能對歹徒親自出手。
但是合同上可沒說不能下黑手啊。
他要親眼看著那些混蛋被抓進局子裡。
然後為了表示人道主義精神,再安排上幾個壯漢,日日夜夜寵幸這群歹徒,這很合理吧?
一點問題都沒有嘛。
而且北暮還想驗證一個事情。
都說屁股決定腦袋,北暮真想好好測試下,這群歹徒屁股是有多硬,敢挾持五萬六千人當人質。
尤其是當他知道,歹徒的視線,是放在他這邊的。
如果當時,他瞄準的不是足球,而是他們其中的一人的話。
瞄準的他還好說,反正死不了。
但是其他人,北暮是真的護不下來。
一想到這個可能性,他就怒火中燒。
可能,這就是老爹所說的弱點吧。
但是隻有這樣,他才真正感覺的到,自己是真實的活在這個世界上,而不是玩一場虛幻縹緲的遊戲。
後悔?不可能後悔的。
北暮收回思緒,拉開車門,低頭彎腰走了出去。
閒談:今天發現了一件很樂呵的事情,作者使用ngan的人名查詢系統,發現全國叫柯南的,有23人。恐怖如斯,順帶一提,叫毛利蘭的,有239人。嘖嘖嘖嘖嘖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