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辭!
“站住,我話還沒說完呢。”
北暮又返回座位上,“不知您還有什麼吩咐?”
“吩咐不敢當,只是繼續我剛才的推理,你所擊倒的那個男人,其實並不是因為他是小蘭的約會物件,而是因為他是殺人兇手。”
柯南從地上爬起來,一臉不可置信,假的吧?就一張圖片就能看出他是兇手?
“關於這點,我的確很佩服你,我一開始也以為你把他錯認成小蘭約會物件了,可是直到你踢開到最後一扇門,我才反應過來。
我對自己的記憶力很有信心,一開始進廁所的那名女士並沒有出來,可是連著兩扇門都沒有發現她,那她在哪裡,結果不言而喻了。
那位女士明明不知道廁所在哪裡,但是她確知道那是男女公用的廁所。
說明是有人約好和她在廁所商量事情。
一位已婚中年男人和一位年輕女人,在廁所到底商量什麼樣的事情。
才會讓你選擇如此暴力的手段,來對付那名中年男人。
結果不言而喻。
再結合他突然失去了繃帶的中指,我猜想他的殺人計劃是這樣的。
他拿繃帶綁住刀把,把人刺死後,從上方抽走兇器,扔出窗外。
這樣做有兩個好處,一是警方找到兇器後,第一反應是兇手是翻窗進來的,排除屋內人員的嫌疑。
二是,就算警方明白這是兇手的障眼法,他們很快又會陷入第二個障眼法內,兇手是從廁所隔間裡翻出去的人。
這就有一個要求,兇手身材一定比較消瘦,比如我。而不是地上那個五大三粗的傢伙。
說道這,一切就明瞭了。不過我是已知結論倒推結果,而你是一開始就察覺了出來,不愧是名偵探。”
北暮本想說自己並不是偵探。
可是當他對上了妃英理眼神,他下意識的點點頭。
那眼神中,除了自信,好像還摻雜了一些他看不明白的東西。
算了,阿姨開心就好。
“您說的都對,不愧是律政界女王。”
柯南也全部聽完了,他站在一旁,陷入深深的自我懷疑當中。
他和北暮的差距就這麼大嘛?北暮僅憑一張圖片就知道了所有的事情。他卻沒率先反應過來。
他可是在現場哎!
這還讓不讓人玩了!
不過北暮可沒空管柯南在想什麼,還不走就真走不了了。
“待會警察過來,還請您幫我解釋下,我先走了。拜託了!”,他拖著柯南,就朝門口走去。
“暮哥?你咋在這裡?”
完犢子。手下的人幹什麼吃的,就不能再拖小蘭一會。
不行,得把主動權拿回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