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看大叔吃的那麼歡實,應該是沒啥問題,但是萬一呢?
至於說,不吃不就好的。
為什麼不吃?怎麼能浪費糧食呢?
不過吃了一會後,北暮就收起了筷子,實在是搶不過大叔這個彷彿餓死鬼投胎一般的傢伙。
他站起身,附到小蘭耳邊輕聲問道,“你幾天沒給老哥做飯了?這模樣可不像是一頓兩頓能餓出來的。”
“自從聽說被邀請參加宴會,他就一直沒好好吃過飯,今天更是一天都沒吃,我怎麼勸他也不聽。”
小蘭一臉擔憂道,“我真怕他一下吃壞肚子。”
聽到這話,北暮也是驚到了。
大叔這麼拼的嘛?
不過轉念一想,他也明白過來,就以前大叔那個糊塗偵探的勁,完完全全的撲街貨,能養活了一家兩口都算不錯了。
更別說打出名氣,還有人來邀請他吃大餐。
這大姑娘上轎——頭一次。不怪大叔會往死裡吃。
“那你在旁邊好好看住他,千萬別讓他吃的太過火。”,北暮想了想,掏出一粒檸檬糖遞給小蘭。
他肉疼不已道,“要是真吃壞了,給他喂這個,有助於消化。”
當初怎麼就手賤,非要給柯南喂糖吃。搞得他現在庫存不夠了。
不看了,省的後悔。接著他彎腰對明美道,“你就待在這裡,不要亂跑。我還有些事。”
明美點點頭,還是不說話。
北暮也沒過多糾結,反正都勸過一次了,聽不聽得進去就是她自己的事情。
他起身開始搜尋這次的目標。
四井集團現任總裁,那個富態中年人。
為什麼要找他呢?
有兩個原因。
一是問問怎麼會想著邀請他過來。
二是看看能不能敲他一筆錢。
要恰飯的嘛。
畢竟他可是為了可能發生的兇殺案,動用了大量的人力資源。
他又不是什麼大善人,只做好事,不求回報。
總得給他一點小小的費用吧?
哎,找到那個冤大頭了。
咳咳,找到總裁了。
北暮整整衣服,快步走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