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女人故意露出一副兇惡的嘴臉,她死死的抓著孩子的兩條腿,不肯放手,同時用力踢打著吳潔的膝蓋,想讓她知難而退。
這兩下讓吳潔的腿疼得厲害,可她並沒有屈服,反而用力一轉身,就將那個孩子護在了自己的懷裡。
“你媳婦生的,你一個月賺多少錢,能捨得給孩子買皮鞋穿,你說,你叫什麼名字,年齡多大,家裡是做什麼的,我現在懷疑你拐賣兒童,跟我到警察那裡說清楚。”
吳潔的這具身體本就年輕,那個中年婦女根本不是她的對手,兩個人的爭執聲逐漸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讓那個中年婦女更加慌亂。
就在這時,那個女娃也因為劇烈的拉扯疼醒了,她的哭聲十分刺耳,讓周圍的人紛紛側目,有幾個已經開始往這邊走了。
“你們幹什麼呢,別打架!有什麼事好好說!”
幾個愛管閒事的人在遠處高喊著,那個中年婦女不想認命,還在繼續扯謊。
“這是我兒媳婦,她不想跟我兒子過了沒關係,可這孩子是我們家的,我必須得帶回去!”
那個中年婦女想把這件事歸為家務事,可吳潔也不傻,她大聲叫著,讓大家抓住這個人販子。
“你胡說八道什麼,算我倒黴,等我兒子回來在收拾你。”
那個中年婦女沒辦法,只能撇下這個女孩匆匆忙忙的跑進了人群之中,生怕會被警察抓到。
吳潔怕這個女人還有其他的同夥,不敢過去追,反正孩子已經搶回來了,這才是最重要的。
她把這個女孩抱回了屋裡,仔仔細細的把她的臉擦乾淨,她臉上的黑色果然是用煤灰染上去的。
一番清洗下來,吳潔的手裡瞬間多了個白白淨淨的胖娃娃,這個女孩一看就是城裡的孩子,應該很快就會有人來找她。
吳潔抱著這個女娃娃去派出所報案,這些警察一看到這個孩子的模樣就知道她不是本地人,可她的年紀太小了,對自己父母的名字地址一概不知,只要問多了就一直哭,根本沒辦法做筆錄。
“我要找媽媽,我要回家,媽媽!”
這個小女孩說什麼都是口齒不清,唯獨媽媽這兩個字叫的異常清晰,而且用的是普通話。
這讓幾個警察也覺得為難,如果是方言的話,還能找找她的家鄉,如此一來,事情便更加難辦了。
警察只能從吳潔那獲得一些人販子的外貌資訊,希望能儘快破案,畢竟從那個女人的犯罪手法上看,她絕對是個慣犯,恐怕還有其他的孩子也被她拐賣過。
“具體的情況我們已經知道了,這段時間的確發生了幾起兒童拐賣事件,我們也在積極偵破,這個孩子的資訊我們會逐級上報,應該很快就會有訊息。”
警察覺得吳潔這次做的很好,如果真的讓那些人把孩子賣到山裡,想要找回來就困難了。
吳潔明白逐級上報的意思,這個時代還沒有電腦,所有的檔案都是紙質的,相互交流起來非常不方便,也沒辦法做DNA比對,想要弄清這個女娃的身世怕是得花上一段時間,跟現代社會的很快不是一個意思。
按照規定,吳潔應該把孩子留在派出所,等到他們聯絡好市裡的福利院後,再把孩子送過去,等孩子的父母來接。
可這個派出所只有四個大男人,面對一個女娃娃實在沒辦法,只能試著給她找個寄養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