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
宋知之的屬下,複雜此次專案工作的林雯出現在法庭上。
文田一字一頓,“林小姐,請問你在商管工作幾年了?”
“5年。”
“你在我當事人宋知之手下工作了多久?”
“1年的時間。”
“客觀評價一下宋知之。”
“做事情很認真,很有才華很有能力,但是……”林雯看了一眼宋知之。
宋知之顯得很淡定。
林雯根本不敢和宋知之對視,直白道,“但是功利『性』太強。”
“對於功利『性』太強,請你列舉幾個例項。”
“比如她總是對我們要求嚴格,總是讓我們和楚經理的部門進行比較,總是處處針對楚經理那邊,我們也經常為了她的業績加班。”
“這隻能說明,她對工作認真負責。”
“但也是功利『性』的表現。”林雯很肯定的說道。
“我不懷疑你。”文田一直在承認證人,他說,“據剛剛受害者劉問闡述,當時你拿了第二份合同協議書讓他簽字,把他之前的附加條件強行的去掉,為什麼已經談好的協議,會突然毀約?”
“是宋經理安排的。據說是因為宋經理去上面彙報的時候,對劉問的附加條件是有異議的,宋經理不想被領導認為她能力不足,所以就決定和劉問重新簽訂拆遷合同,哪裡知道,劉問死活不同意。我沒辦法處理下來,後來就把這個工作交給了宋經理,而後就是宋經理直接處理的,具體怎麼處理的我就不知道了。”
“好。謝謝。”文田問完,又對著審判長申請道,“我能問問梁平幾個問題嗎?”
“允許。”
“請問梁平,是宋知之找到你讓你去威脅恐嚇劉問一家人的?”
“是。”
“她什麼時候找的你。”
“9月29日下午3點的樣子,當時我正在門市和幾個同事一起玩撲克牌,她直接來找的我,讓我幫她一個忙,給我50萬!我本來就是做這一行的,所以就一口答應了。”
“是在你的工作地點找的你嗎?”
“是。”
“50萬是現場交易的嗎?”
“是的,她是現金給我的,第一次給了我30萬定金,在我威脅恐嚇了之後,第二次給了我10萬,還有10萬的尾款需要我保證對方簽訂協議之後,才會給我。”
“意思就是我當事人給了你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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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那現在這40萬在哪裡?”
“因為時間太急根本沒來得及花沒來得及轉移,所以被司法機關查收了。”
“意思就是這40萬你一分錢也沒有用到?”
“是。”梁平點頭,那一刻似乎還有些激動對著審判長,“法官大人,我也是被人指使,我承認我見錢眼開,但我沒想到這件事情會引起這麼嚴重的後果,要是知道我一定不會這麼做,還請法官大人酌情考慮,不要讓我又去坐牢……”
“安靜!”審判長很嚴肅,“請犯罪嫌疑人保持安靜,你的犯罪情節,我們自然會透過炎尚國的法律法規進行判決!”
梁平閉嘴了。
文田也不再多問,他對著審判長說道,“我的問題問完了。現在就我剛剛問的問題,做如下闡述。”
“第一。受害人劉問只知道自己被報復了,但並不知道報復他的人就是宋知之;第二,宋知之的屬下林雯說宋知之的功利心很強,也就是意味著她為了讓自己能夠有升職的機會所以可以不折手段,所以讓她重新去和當事人簽訂合同,而合同沒有簽訂下來,接下來的事情就是宋知之在解決,可以推斷,劉問被人報復極有可能是宋知之所為。第三,犯罪嫌疑人梁平明確闡述了宋知之去找他讓他去幫她威脅劉問一家人,並給了他50萬現支付了40萬現金的酬勞,可以明確宋知之就是這起事故的始作俑者!”
所有人都這麼看著文田。
葉溫寒那一刻還忍不住笑了出來。
這就是宋知之給自己請的律師?!